
编者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这是“十五五”规划建议锚定的目标,也是新时代营商环境改革的深层命题。真正的治理艺术,是在活力与秩序之间,找到那条让经营主体从容奔跑的赛道。
湖南的回答,藏在创业者舒展的眉心里,藏在办税员指尖划过屏幕的那份从容里。即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红网联合推出“起跑十五五·税润营商路”系列报道,循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三重坐标,推开实验室的门,看年轻的梦想如何被稳稳接住;走进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探访一项项改革如何从纸上落到账上……
以“企业服务年”为沃土,静待万企蓬勃生长,税暖三湘。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丁斯斯 岳阳报道
起跑,便是领跑。
2026年,湖南将“企业服务年”写进“新春第一会”,旨在以优化营商环境、做强经营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不是口号,是经营主体被看见、被懂得、被成全的每一个瞬间。
好的营商环境,经营主体用脚投票。截至2025年年底,湖南省实有经营主体798.75万户,同比增长4.53%,大学生创业主体逾5万户。在这片日渐丰沃的土壤里,一粒种子如何破土?一个年轻的梦想如何被接住?
观察2025年湖南营商环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岳阳青年创业者何宜轩是个极好的切片。

岳阳氢云致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创始人何宜轩的实验一直在继续。(图片由AI辅助生成)
在岳阳氢云致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验室里,总经理兼创始人、湖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何宜轩同时面对两个战场:一是带领团队攻关氢能源燃料电池技术;二是在谈判桌上为公司争取生存与发展资金。
“企业要做强做大,我们担心的,往往是在合规经营上‘踩坑’。”何宜轩坦言。
转折点源于一次次“合规式”辅导。
岳阳市税务部门派遣专员辅导公司建立规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按项目归集费用,一笔笔厘清“糊涂账”,专门针对研发人员与其他人员共同支出等问题提供“避坑”指南。
这套精细化的“财务筑基”,很快兑现为真金白银。
公司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潜力得到市场认可。最终,团队首轮融资50万元,并与银行签署了1000万元综合授信协议,创下岳阳创业团队融资新高——这不仅是一串数字,更是市场对“技术+合规”双重能力投下的信任票。
“如果没有这套合规账本,技术再硬,资本也不敢进来。”何宜轩说,税务部门给团队的不是一本账,而是一张打开信任大门的通行证。
何宜轩的实验还在继续。在湖南,合规正从“发展成本”转变为“发展资本”。很多其他地方,更多年轻的梦想,正循着同一条合规的路,渐次点亮。


答:为帮助纳税人对辅助账有清晰认识,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两版辅助账供企业参照: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发布的2015版辅助账。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发布的2021版辅助账。
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既可以选择适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选择适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参照上述样式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答: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监制:于已斐 袁会加
策划:申艳 谢瑞仁
执行策划:丁斯斯
设计:赵冰
政策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出品: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红网政务中心
来源:红网
作者:丁斯斯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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