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家瑞(兰州大学)
近日,云南昆明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网友热议。据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将车停在停车场出入口整理车内物品,后方一车辆疑要右拐进停车场,司机按喇叭提醒女子让路,女子却以不雅手势回应,随后其车辆遭后车撞击。
昆明交警回应,正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视频流传后,网友们对此事的评论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大量声音为后车司机叫好,认为女子违规还挑衅“活该被撞”。
然而,在这喝彩声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错误的观念,失德、违法行为理当谴责或被法律制裁,但以违法的暴力行径进行“惩戒”,不应获得支持。这起事件暴露出的,不仅是两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是弥漫于网络的一种危险的“以暴制暴”的思维。
面对这起事件,我们需要知道双方分别存在哪些错误。女子在停车场出入口停车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在面对提醒时,非但不纠正错误,反而以竖中指挑衅,属于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引爆冲突的导火索,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然而,此次事件的关键在于后车司机,无论当时是故意泄愤,还是部分网友所猜测的“误操作”,他驾车撞击前车的行为,无疑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让自己从一名维权者转变为了施暴者。从“维权”到“违法”,往往只在那一念之间。
而网络中那些“撞得好”“活该”的评论,正是需要警惕的核心所在。这些评论反映了部分网友在面对不公或挑衅时,对凭借“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潜在认同。
在当前的法治社会中,很多人因生活的不容易积攒了许多怨气,面对突然的“暴力”行径,可能就会以此刻的爆发来发泄,却忽视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权,而部分网友在现实中或许曾经见过或忍让过类似的暴力行为,就会在网上支持与这些当时的自己做出相反选择的人,以此发泄自己的不满。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一旦被网友们默许为解决纠纷的手段,其后果将不可估量。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会为失德、违法行为开脱,也绝不会为违法的“以暴制暴”喝彩。回到昆明这起事件,后车司机在遭遇无理挑衅时,应该通过完整记录下对方违停、阻碍通行及进行侮辱的证据,上报有关部门来依法维权,而非撞击前车。
我们谴责一切无视公共秩序、挑衅社会良俗的行为,但我们必须更加坚定地反对任何试图用违法暴力来“主持正义”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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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侯家瑞
编辑:孟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