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退货因快递原因,商家拒退款”,李健律师:涉嫌违法
红网315
时刻号
2026-01-20 23: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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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307期(总第449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李健律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网友“lews6fd”留言2025年12月29日,我在某APP购买某品牌降噪无线蓝牙耳机,收货后发现耳机有明显电流声,便申请退货退款,并通过APP上门取件渠道寄回。寄件前我与快递员均拍摄照片,确认耳机完好无损,结果快件送达商家后,却出现开裂、积灰情况,商家据此拒收并拒绝退款。我未经手该快件,仅联系快递方重新寄发,二次送达商家时,快件积灰消失仅留开裂痕迹。快件多次运输状态异常,非我操作导致,相关责任不应由我承担,现要求商家为我办理退货退款。

专业解答

李健律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

如您耳机是在收到货后7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因您是采用网络方式购买的该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的法律规定,您购买的物品可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因而只要是在收到货物后7天内,不论是否有质量问题,您作为消费者均有权要求退货。

如您是在收到货7天以后发现耳机存在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您仍有权要求出售商家对您有问题的耳机做退货处理。

据您所述,您的耳机交付快递公司邮寄后出现开裂积灰情况,如您有证据证实交给快递公司邮寄之前耳机外观无开裂,那么销售商家依法无权拒收该耳机,也无权不予退款。因邮寄导致的耳机外观开裂形成的理赔关系应由商家向快递公司主张,不能成为销售商家不予退款的抗辩理由。

鉴于此,建议您可以向APP经营平台提供证据投诉该商家的不法行为,要求平台处理您的合法合理诉求;如平台无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三款“销售者未依法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您可以向APP运营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销售商家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法给您退款。

编辑:李洁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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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315

作者:省消保委律师团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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