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合规不是政府采购“只选贵的”挡箭牌
红网时刻
2026-01-28 17: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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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生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关注:市场上单价不足200元的护眼灯,在该项目中的中标单价竟高达780元,“反常理”的悬殊价差引发公众质疑。(1月28日 新华每日电讯)

据乡宁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护眼灯中标价780元每套、黑板灯中标价855元每套,其中,灯具为191元、201元。主材费与中标价的差价部分为安装费,高达近600元每套。

当地提供的核实资料显示,项目采购“程序合规”“未超出批准的投资额度”“中标价格经与同区域同期市场同类同规格产品中标价格进行比对分析,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形”。

记者调查发现,2023年度苏州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为176元。知情人士说,采购价包含了安装、拆旧、教室恢复、交通运输等服务。一位长期关注中小学智慧化项目的小学校长告诉记者,200元左右的单价是良心价,超出过多或存在套取财政资金之嫌。

同是2023年,同为采购护眼灯,一边是经济欠发达的乡宁县,中标单价高达780元;一边是经济发达的苏州市,中标单价仅需176元。两者价差超过4倍,如此悬殊的对比,违背常理,令人咋舌,其背后原因值得深入追问。

比如,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采购成本,为何反而远超经济发达地区?苏州的采购价已包含全链条服务,乡宁县却将主材与安装费拆分计算,这种计价方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通用标准?是否存在通过拆分项目、虚增服务费用来抬高总价的嫌疑?这一连串问号,有待“拉直”。

公共采购程序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阳光化的招标机制,构建统一透明的竞争规则,确保所有合规市场主体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这一制度设计不仅能让政府以更合理的价格获取优质产品与服务,更能有效杜绝暗箱操作,避免公共资金的无谓浪费。

程序合规也叫“程序正义”,其终极价值必须落脚于“结果正义”。唯有将“严”的标准与“实”的成效贯穿采购招标全流程,才能让程序规范转化为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最终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可见,面对公众对中标护眼灯价差“反常理”质疑,乡宁县有关部门仅以核实资料回应称“程序合规”,这种答复避重就轻,缺乏直面问题的勇气与诚意,难以消除公众疑虑。实质上,这是把程序合规当作政府采购“只选贵的”挡箭牌,目的是以“程序正义”之名,行掩盖“结果不正义”之实。

乡宁县政府采购结果引发争议,并非个案,折射出公共采购领域必须突破的深层问题。为此,应以打破“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困局为导向,推动政府监管重点从程序合规审查转向结果实效评估,聚焦政府采购是否实现“结果正义”,并建立针对采购价格异常高价时穿透式核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堵住制度漏洞,有效回应公众关切,确保每一笔财政支出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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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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