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庆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近日,南京一男子因惦记农家咸肉的滋味,竟潜入农家院中“顺”走两块,准备“留着过年吃”,最终被行政处罚。这则荒唐的新闻引发热议,在戏谑与调侃之余,我们更要深思,“觉着好吃”与“0元购”之间,为何会被画上不该有的等号?这是个体品德的失守,更是某种社会心态的畸形投射。(1月26日 荔枝新闻)
在商业广告无孔不入的当下,“好吃”早已被塑造成一种相当具有诱惑力的价值符号,不断刺激着人们的即时满足感。与迫于生存的盗窃不同,该男子的动机纯粹源于咸肉带来的味觉刺激。这种将“我喜欢”直接等同于“我应得”的思维,无视物品的产权边界、剥离其社会属性,将其简化为可肆意占有的对象。
更深层来看,这暴露出部分人将个体私欲合理化的心理机制。涉事者或许从未将自己定义为“小偷”,内心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辩解。这种自我开脱,弱化了盗窃的违法本质,将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举动,轻描淡写为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是,我国现行法律评价行为性质,从不以行为人自我感知的“恶意大小”或财物“价值高低”为转移。从一块咸肉到一件快递,再到公共场所便民物品,“觉着好就拿走”的逻辑一旦蔓延,蚕食的是社会赖以稳定的诚信基石。
此案涉案金额虽小,却印证了《后汉书·郭陈列传》中“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社会秩序的崩坏,往往始于对“微小失范”的纵容。在网络语境里,“0元购”常被当作戏谑用语,无形中淡化了其“盗窃”的本质,甚至染上一丝挑战规则的“炫技”色彩。这种娱乐化表述脱离特定语境后,极易模糊公众的是非界限,尤其会对规则意识淡薄者形成误导。
事实上,类似的“小微失德”事件在生活中并不鲜见:顺走餐厅的调料瓶、摘取公共区域的绿植、拿走便民亭的打气筒拒不归还……这些行为背后,是同一种心态在作祟:在无人监督或代价极低的情况下,为满足一己之私轻微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似乎“无伤大雅”。然而正是这些“小恶”,如同白蚁般悄然蛀蚀着公共道德与契约精神。一个健康的社会,既需要宏大的法律框架震慑重大犯罪,更依赖无数公民在日常琐事中坚守行为底线。倘若默许“咸肉好吃就能偷拿”,谁能保证下一次被逾越的,不会是更重要的法律与道德边界?
这起事件不应止于对个体的嘲讽或一罚了之,更应引发全社会的深度反思。在法治层面,这起“小案”的严肃办理,教育意义不亚于大案侦破。它让公众清晰看到,法律之网密而有度,既不放过作奸犯科的“豺狼”,也管得住蝇营狗苟的“蝼蚁”。在观念层面,我们更要厘清“拥有”的边界:真正的拥有,始于合法的获取,成于对物权的敬畏。这意味着我们享受物品效用的同时,更要尊重其背后凝结的他人劳动、创造价值与法律契约。
在社会支持层面,对于极少数因经济困顿滋生此类念头的人,健全的社会保障与社区关怀才是治本之策。此案当事人的处境虽未明确,但一个包容的社会,理应分辨单纯的贪念与迫于无奈的窘境。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为后者敞开帮助与引导的大门,真正做到堵“邪路”、开“正门”。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两块咸肉,称不出道德的重量,却能丈量出一个社会的法治精度与文明厚度。“觉着好吃”永远不能成为“0元购”的理由,唯有每个个体在欲望面前恪守“有所不为”的底线,我们才能离一个更值得信赖、更有安全感的社会更近一步。这既是法律的硬性要求,更是文明风尚的内在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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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庆尚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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