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泳棋 王醒涵(山东大学)
据人民日报报道,1月26日,江苏仪征大运河畔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老宅被拆,施工方未按方案修缮反而建仿古建筑。仪征大码头街区2016年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原住居民被全部迁走,项目涉及的12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民居被施工方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仿古建筑;施工方还擅自变更多处文物的修缮方案,未按程序报批。当地文旅部门承认存在程序过失,并已对施工方作出行政处罚。
文物保护的核心,从来都是“保”而非“建”,是对历史原真性的坚守,而非对表面风貌的复刻。仪征大码头作为大运河盐运文化的实地证明,其价值藏在百年老宅的砖木肌理里,藏在街巷的历史肌理中,藏在原住居民的生活记忆里。但在此次保护开发中,这些价值被忽视,明明制定了揭顶维修、局部落架的修缮方案,施工方却直接推平重建;明明要求保存原始构件,现场却难寻老砖老木的踪迹;明明是不可移动文物,却被以“发掘古河道”“恢复风貌”为由随意拆除。
所谓的“织补建筑”,不过是拆真建假的借口。失去了原物、原状、原工艺的仿古建筑,再精致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空壳,何来保护可言?
这场闹剧的背后,是三重问题的叠加,更是地方文物保护的共性病灶。
其一,重开发轻保护的功利思维作祟。文物修缮的成本一般高于拆旧建新,精细化修缮需要专业团队和漫长工期,而推平重建则省时省力。在部分地方看来,文物保护只是开发的“附属品”,只要做出“古色古香”的外表,能成为打卡地、拉动旅游,就算完成了任务,却忘了文物保护的首要目的是守护历史,而非创造商业价值。
其二,文物保护的程序底线失守。修缮方案的修改需要设计方重新设计、专家论证审批,这是文物保护的基本流程,但施工方却可以随意变更方案,文旅部门的监管仅以一纸“行政处罚”草草收场。程序的形同虚设,让文物保护的制度红线成了一纸空文,施工方有恃无恐,监管方缺位失责。
其三,地方文物保护的专业能力严重缺失。接手项目的开发商并无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经验,设计单位换了3家、施工单位换了4家,开发规划毫无章法,甚至坦言“没有成形的规划,走一步看一步”。专业能力的匮乏,让本应精细严谨的文物保护,变成了毫无章法的瞎折腾,最终既没保住文物,也没做好开发。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种拆旧建新的“伪保护”,不仅造成了不可逆的文化损害,更背离了文物保护的公共属性。仪征大码头的原住居民被全部迁走,百年的生活记忆被割裂,而项目一期耗费近3亿元打造的仿古建筑街区,最终只能沦为“面向本地市民的开放空间”,连开发商都对项目前景不持乐观。
一边是民众对历史文物的痛心惋惜,一边是地方政府投入巨资却收效甚微,这种双重的遗憾,本质上是因为地方在文物保护中偏离了初心:文物不仅是历史遗产,更是民众的精神家园,保护文物不仅要守住物质载体,更要兼顾民生诉求,而不是将居民迁走、将历史拆毁,搞闭门造车的开发。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拆一块就少一块,毁一处就失一处。仪征大码头的争议,给所有地方敲响了警钟:文物保护容不得形式主义,更不能沦为开发的工具。首先,要守住“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底线,明确拆真建假就是破坏文物,任何保护开发项目都必须以保留原物、原状为前提,对随意篡改修缮方案、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要从严追责,让监管长出牙齿。其次,要摒弃功利化的开发思维,文物保护不是“一拆了之”“一建了之”,而是要坚持“最小干预”原则。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避免非专业主体主导文物保护项目,杜绝为了短期利益牺牲历史价值。要回归文物保护的公共属性,保护开发不能脱离民众,要充分听取原住居民及当地群众的意见,保留街区的生活气息,让文物活在当下,而不是成为孤立的、没有温度的景观。
大运河的流水淌了千百年,见证了仪征大码头的繁华与变迁,这份历史记忆,本应被细心守护。但愿仪征大码头的教训,能让更多地方清醒:文物保护没有捷径,拆旧建新永远换不来真正的历史传承,唯有心怀敬畏、坚守底线,才能让历史文脉代代相传,让文物真正成为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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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远泳棋 王醒涵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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