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悦然(防灾科技学院)
近日,据新黄河报道,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因贷款纠纷,动手殴打经销商致其受伤,最终被行政拘留三日、罚款300元。太原市国资委也迅速对其作出停职处理,并启动相关调查。看似普通的治安案件,却藏着一记挥向法治尊严与公共信任的重拳,戳破了部分国企负责人的底线,暴露了其原则失守的问题。
国企负责人从不是普通老板,这个身份天生带着“公共属性”。太原酒厂是当地国资委实控的国有企业,资产归全民所有,荣某锋的董事长职位,本质是受国家和公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其拿着公共赋予的权力,本应比普通人更守规矩、更重法治,可他却用拳头解决纠纷,这不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更辜负了公众的信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企领导的身份不是“特权通行证”,反而是“责任紧箍咒”,公众对他们的期待更高,要求更严,这是权力来源决定的,容不得半点含糊。
这记拳头打出来的,更是“权力任性”的老毛病。作为企业负责人,遇到资金纠纷本该走协商、仲裁、诉讼这些合法途径,可荣某锋却选择了最原始的暴力手段。这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特权思维”在作祟,他可能觉得自己手握国企权力,就能凌驾于规则之上,把公共权力当成了私人“撑腰的工具”。现代企业治理讲究依法办事,可这样的行为却倒退回了“拳头说话”的原始状态,暴露的不仅是个人修养的缺失,更是治理能力的严重短板。
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的快速处置值得肯定,但更该追问的是:日常监督为何没能拦住这记拳头?对国企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是不是流于形式?品德考核、行为监督是不是成了“走过场”?靠媒体曝光后的“紧急灭火”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必须把监督的“防火墙”建在平时。比如让决策和沟通更透明,不让个人说了算;考核高管时,不仅看业绩,更要看法治素养、品德和情绪管理能力;同时强化内外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防止“暴力董事长”再现。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起事件的“隐形伤害”远比300元罚款严重。三天的行政拘留处罚或许很快执行完毕,但它给太原酒厂乃至当地国企抹的黑,却没那么容易擦掉。经销商和合作伙伴会担心:跟这样的企业打交道,会不会遇到“规则之外的风险”?这种信任的崩塌,会直接破坏地方营商环境,而重建信任需要付出的成本,远比这起治安案件本身要高得多。
这记拳头应该敲醒所有国企负责人,坐在公共岗位上,一言一行都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利益、法治尊严的公事。没有谁能享有“法外特权”,“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唯有真正敬畏法律、尊重规则,国企才能赢得市场的尊重和公众的信任,这记拳头也才能真正成为长鸣不止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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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朱悦然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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