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知了”事件,是观察舆情的一面镜子
红网时刻
2026-08-05 19: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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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炳坤(中南民族大学)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传统玩具“竹知了”因短视频被华为以“损害商誉”为由投诉下架,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反而引发网友更猛烈的模仿和购买热潮。8月4日晚,鸿蒙智行称,本次投诉是日常维权工作的一部分,针对的是具体侵权内容,并非针对“竹知了”玩具。

一只旋转的竹知了,扇动翅膀发出“哇哇”的声响,这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传统玩具,却因为一段短视频,意外成为了舆论场中的风暴眼。

企业对侵权视频进行投诉,反而越传越广,让竹知了在电商平台的销量翻了几番,更多带着“据说会被下架”标签的视频如潮水般涌入平台。这场看似简单的投诉与反投诉,实则映照出当下网络舆情生态中诸多值得深思的命题。

从传播逻辑来看,“竹知了”事件的走向几乎与“史翠珊效应”如出一辙。2003年,美国歌手芭芭拉·史翠珊试图通过法律手段阻止一张她家豪宅的照片传播,结果原本鲜有人知的那张照片在一个月内被浏览超过上万次。而今天的“竹知了”事件,是因为企业出于品牌保护的初衷进行维权,却在客观上促使了这场网络讨论。在“视频据说会被下架”的传闻加持下,相关事件反而获得了更强的传播势能。许多网友也许并非故意侵权,而是产生了“你越是不让说,我偏要说给你听”的心理。这种对抗性传播的情绪底色,可能会进一步改变事情的走向。

当然,将事件的全部责任归咎于企业的维权行为,也是一种简单的道德审判。鸿蒙智行在情况说明中强调,投诉针对的是“具体侵权内容”,而非“竹知了”玩具本身,这一区分在法律层面具有实质意义。对此有专业人士指出,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并不以“直接点名”为前提,当特定语境、标志性发言与魔改音频组合在一起,形成了明确的指向性暗喻时,确实可能逾越普通网络调侃的边界,进入法律规制的射程。更何况,有的网友直接将企业高管的肖像做成了竹知了的头像,并在社交平台上大肆传播,这已经越过了“玩梗”的灰色地带,触碰了肖像权保护的法律红线。

企业在面对大规模、有组织的负面内容传播时,选择依法维权本是正当权利,也是维护品牌资产和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举。问题在于,当维权行为遭遇网络时代的解构文化时,传统的法律手段是否还能实现预期的治理效果?一纸投诉在法庭上或许能够厘清权利边界,但在舆论场上,它往往被简化为“大厂欺负小玩具”,让真相的复杂性在传播中被层层剥离。

更深一层看,这场风波折射出的是“梗文化”与企业公共形象管理之间的深层张力。余承东在发布会上那句充满激情的现场惊叹,被截取后配上竹知了的嗡嗡声,构成了一种极具传播力的戏谑文本。浙江宣传在《“竹知了”事件的四点思考》中提到,随着业务领域拓展、行业竞争加剧,尤其是华为进入智能汽车领域后,余承东的高调表达就成了公众由喝彩变为玩梗的导火线。这种创作对于参与者而言,或许只是无伤大雅的娱乐,但对于被调侃的对象而言,却可能意味着品牌形象的失控。

更值得玩味的是,当企业试图通过平台投诉来减少负面影响时,又会与整个互联网的创作生态进行一场不对等的博弈。此时,企业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创作者,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传播节点,而每一个维权动作,又会成为新的创作素材。

这场风波终将过去,但它留下的思考不应随之消散。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在维护合法权益与避免“史翠珊效应”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道需要智慧而非仅靠法律条文来解答的课题,也许“低调一点”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平台而言,如何在保护合法权益与保障用户表达自由之间建立更精细的治理机制,是算法时代无法回避的责任;而对于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网民,在享受戏谑带来的快感时,或许也该偶尔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言语是善意的调侃,还是伤人的武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周炳坤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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