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残人员被拉去做手术,知情同意为何形同虚设?
红网时刻
2026-08-16 2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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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研(广西民族大学)

8月15日,江苏如皋市卫健委发布通报:62岁三级智力残疾人员张某,7月15日在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时,被莱尔眼科人员(未穿工作服)搭讪获取电话。当晚医院通知其“检查眼睛”。两天后,张某被其三弟送至约定地点,由莱尔眼科人员接走,当天完成白内障手术,家属对此提出异议。卫健委初步认定“情况基本属实”,正就可能存在的“拉拢患者住院、医患沟通不充分”等违规行为调查取证。

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的人,是怎么“被同意”上手术台的?

通报使用了“拉拢患者住院”这一表述。但“拉拢”的适用对象,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面对一名三级智力残疾人,何谈“拉拢”?这实质是绕过法定监护人,将民事行为能力不完整的患者推上手术台,问题早已不是简单的“沟通不充分”所能概括。“拉拢”是什么?拉拢意味着主动出击,意味着把人当作可争取的对象,而不是等待患者上门。当医疗服务变成“拉拢”,当患者变成“人头”,医院的“积极”就不再是医者仁心,而是一条灰色产业链在运转。医患之间便不再是服务关系,而是一种单方面的攫取。

多家媒体报道,张某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直接按的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手术重大医疗决策的同意权归属监护人,必须取得监护人书面确认。签字与按手印在法律层面具备同等效力。让一个智力三级残疾患者按手印——但凡有想过法律规范,都不会这么做。这不是技术问题,这是制度性傲慢。

更值得追问的是,整条链条是怎样运转的:有人在体检现场“扫街”搭讪,有人打电话“邀约”,有人派车“接人”,有人安排手术,最后走医保结算。每一个环节都有人在操作,每一个环节都在“合规”的灰色地带运行。

白内障手术本身是好事,惠及民生。但问题在于:项目是项目,执行是执行。如果“拉人头”成了完成指标的路径,如果“搭讪、派车、按手印”成了标准化流程,背后可能藏的问题就越多。卫健委通报“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就应该变成实打实的追问:这家医院过去是否还做过类似的手术?有多少患者的知情同意书是“按手印”而不是“签字”?有多少是法定监护人不知情的?

通报说“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那么该签字的地方签字,该告知的地方告知,该由监护人做主的地方,别替别人做主。这不需要多大的智慧。只需要把“合法权益”四个字,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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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朱海研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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