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河兵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贾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其承接了无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职人员吴某军委托的建设工程后,对方签署《工程欠款还款协议》,却拒不支付525万元工程欠款,“加上人工利息一共800多万,才给了我30万”。
根据无极县机构编制网2018年公示信息,吴某军职务为无极县规划执法大队法人,该大队隶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职范围与工程建设、土地规划监管直接相关。针对欠款一事,涉事单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吴某军目前处于离岗状态,欠款所牵涉工程与单位无关;单位曾向吴某军核实此事,其表示欠款仅为临时状态。
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通过司法途径就可以厘清权责,但因为欠债一方的公职身份,这件事就超出一般民事范畴,具有了公共属性。
目前公开信息有限,债权债务的是非曲直暂难下定论,但涉事单位一句“与单位无关”的回应,显然没能消解公众的疑虑,反而让几个关键问题更值得追问。
首先是工程委托的合规性问题。执法岗位与工程行业存在天然的关联,身处这一岗位的公职人员,即便以个人名义委托工程,也很难完全剥离职务身份带来的潜在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这项工程的缘起、委托过程是否涉及职务影响力的使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空间,都不是“个人行为”四个字就能一笔带过的,涉事单位理应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核查合规性。
其次是离岗状态的边界问题。“离岗”不等于脱离公职身份,更不意味着纪律约束就此失效。我国干部管理体系中,离岗、退休、待岗等不同状态对应的管理要求各有不同,吴某军的“离岗”究竟是到龄退休、提前离岗还是其他情形,本身就需要明确的合规性说明。
如果仅仅因为当事人不在岗,单位就对其涉纪涉规的传闻疏于核查,本质上就是日常监管的缺位。
往更深一层看,公职人员的市场行为,从来都不只是个人私事。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公职人员的契约精神与行为操守,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对规则的信任度。基层营商环境的好坏,往往就体现在这些具体的个案里:如果手握监管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可以随意违约失信,又如何让普通经营者相信公平的市场规则?
目前,当地纪委监委已介入核查,这是回应公众关切的正确路径。对事件的处置,需要厘清两条边界:一是民事边界,欠款纠纷的权责归属,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纪律边界,涉事人员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单位监管是否存在漏洞,由纪检部门依规依纪查明,及时公开结果。
公职人员的身份,从来都不是只在上班时间生效。享受公职身份带来的公信力与职业保障,就要接受相应的纪律约束。一笔欠款,既要算清经济上的明白账,也要厘清身份上的责任账,这才是公众对这起事件最核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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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陈河兵
编辑:孟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