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长沙市宁乡市巷子口镇金枫园村发生一起山体崩塌险情,1户7人紧急转移避险,因前期转移处置及时到位,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转移避险避灾奖励暂行办法》,金枫园村村民委员会获集体奖励1万元,金枫园村党支部书记肖小卫获“吹哨人”奖励0.5万元。

案例详情
7月1日8时46分,长沙市宁乡市巷子口镇金枫园村党支部书记肖小卫等人在巡查时,发现该村红星组易某英屋后山体异常松动迹象,碎石泥水频落,有山体崩塌风险,立即上报情况。镇、村两级干部随即组织商讨,果断将易某英户共计7人转移至安全区域,同时划定隔离警戒区,安排人员在现场值守巡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密切监测山体动态。
当天13时30分许,易某英屋后山体崩塌滑落,崩塌长度约15米、高度约20米,房屋损坏严重。因巡查预警及时,转移处置迅速,未造成人员伤亡。险情发生后,肖小卫当即联系巷子口镇自然资源所对该崩塌山体进行风险评估与治理设计,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省应急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呼吁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提升全省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转移避险避灾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凡是及时排查发现灾害风险隐患、有效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成功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集体与个人,均可依规申领奖励。其中,集体最高可获得省级奖励5万元,个人最高可获得省级奖励3万元。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编辑:姜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