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倪江宽(华中科技大学)
7月12日,云南一场婚礼上,两名身着白色礼服的伴娘被多名亲友围堵,生鸡蛋砸头、全身泼洒面粉;2025年,河南一位新郎在婚闹中被扒去上衣、绑在树干,任人往身上喷洒酱油与醋;2023年,20岁伴娘张某在婚房内被拖拽至床上,遭多人抛摔,坠地后腰椎爆裂骨折。若再翻看公开报道,恶俗婚闹之荒诞可谓层出不穷:泼污物、性骚扰、殴打侮辱……尺度之大、下限之低,令人瞠目。
每逢此类事件曝光,总有人以“习俗”二字为之开脱。然而,这种越界失控的婚闹,从古至今从未得到社会公序良俗的认同。早在东汉,思想家仲长统便在《昌言》中痛陈:“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他直言这是“污风诡俗”,必须严加禁断。至晚清,文史大家平步青在《霞外捃屑》中亦斥之为“闹房恶俗”。可见,从古至今,有识之士从未停止过对婚闹的批判——如此劣迹,又岂能借传统之名苟且存续?
在过去新郎新娘婚前多素未谋面,亲友们以轻松互动打破僵局,意在帮助新人由陌生走向亲近,烘托喜庆氛围,缓解紧张情绪。但时移世易,今日的婚闹早已背离这份初衷,蜕变为丧失分寸、抛弃秩序的宣泄。在这场荒诞的“狂欢”里,个人意志被抹去,新郎、新娘乃至任何在场者,都可能成为被戏弄的对象。那些以“热闹”为幌子的恶搞,实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践踏他人尊严、损伤他人身体,将本该神圣喜悦的婚礼,生生扭曲成一出丑陋的闹剧。
恶俗婚闹绝非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陋习”,它始终在法律的红线之内。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同时保护民事主体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治安管理处罚法》亦明确规定,猥亵他人、侮辱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行为,均应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法律条款清晰严明,所保护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绝不会因婚礼的喜庆场合而减损分毫。喜堂不是法外之地,笑声不能掩盖罪行。
最后,不妨重温古人之训:“夫为酒食而召亲朋,以厚别也;乃入闺帏而忘形迹,善戏谑兮”“至于德为乡闾之所敬,言为人士之所信,诚宜正色矫而呵之,何为同其波流,长此敝俗哉?”主人设宴邀友,本为敦睦情谊;众人入室却全无分寸,肆意戏弄。那些德行受乡邻敬重、言语为众人信服的人,更当正色厉声、挺身制止,而非随波逐流,助长此等败坏风俗之恶习。
婚闹若失了底线,便不再是祝福,而是伤害;若任其蔓延,毁掉的不止是一场婚礼,更是我们对文明与尊严的共同敬畏。让婚闹回归善意,让法律亮出利剑,让每一场婚礼都真正成为幸福的起点,而非野蛮的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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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倪江宽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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