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近日,江苏扬州一家滨寿司门店内,一名女子在用餐高峰期,公然将孩子的脚丫放在餐桌上修剪趾甲。面对店员劝阻,这位家长置若罔闻,继续旁若无人地完成了这一“私人护理”。门店员工发现后当场进行了沟通协调,并上报了上级领导。之后,门店安排员工对该座位进行了一小时的消杀处理。目前,门店领导还在商讨具体处理方案。
这一幕让不少网友直呼“下头”。消费场所不是自家客厅,餐桌更不是脚凳。当个人便利与公共卫生相冲突时,以“劝阻无果”轻飘飘带过,是对规则的无视,更是对其他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劝阻无效,暴露的是软约束的尴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提供者负有确保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法定义务。面对顾客明显违规且可能污染食品环境的行为,店员有责任进行制止。然而,当口头劝阻失效后,店方似乎就陷入了“无能为力”的尴尬。
这暴露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商家对于顾客不文明行为缺乏有效强制手段的困境。若店家未能有效制止,造成严重后果,其本身就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相应责任。
“熊家长”行为的背后,是公德与责任的缺失。此事引发众怒的核心,在于当事人将餐厅的公共属性视为无物,且对食品卫生缺乏最基本的敬畏。涉事门店事后虽采取了消杀补救措施,但事件对品牌信誉的伤害和对同场顾客用餐体验的破坏,却是难以挽回的。
法律不强求每个人都成为道德模范,但绝不能容忍以“劝阻无效”为由,纵容破坏公共卫生底线的行为。若商家每次都只能“事后消杀”,而无法“事前制止”,那么食品安全防线将形同虚设。
事实上,法律为商家和员工提供了自保与维权的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经劝阻无效的,经营者可报警处理。对于员工而言,法律要求其履行制止义务,但如果因履行职务遭受顾客辱骂或威胁,其人身安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面对难以处理的局面,商家完全可以留存录音、录像证据,果断报警,既履行了法律义务,也传递了明确的信号:餐厅的桌子,不是你家的剪脚凳。
此次事件中最令人担忧的,并非一个无礼的举动,而是一种“只要能劝走,就算尽到责”的息事宁人态度。食品安全红线不容触碰,文明用餐底线不容践踏。
如果商家在面对不文明行为时,总是显得“力不从心”,那如何能让食客安心落座,享受那份本该有的“干净”与“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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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苏莹
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