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客座教授都批量“注水”,难怪假头衔到处飞
红网时刻
2026-07-10 17: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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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颢潼(海口经济学院)

几千元到上万元,就能拿到一张985、211高校的“客座教授”聘书,连高校域名后缀的官方邮箱都能配合“背调”。

据北京晚报报道,这条覆盖制证、核验、信用背书的灰色产业链,早已在网络平台明码营业。舆论一边倒地怒斥造假者胆大妄为,却很少有人追问,一个本该承载学术认可的荣誉头衔,怎么就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答案从来不在造假手段有多高明,而在于头衔本身的成色早垮了——当真客座教授都在批量“注水”,假头衔自然有了浑水摸鱼的空间。

花钱买头衔的人,心里多半清楚这东西上不了正经学术台面,真正的用武之地,是商业宣讲、企业站台、行业论坛这类讲排场的场合。更耐人寻味的是,很多主动邀约“教授”的主办方,也未必是真被蒙在鼓里,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比起受聘者有没有真才实学、拿不拿得出学术成果,他们更在意名片上的头衔够不够亮眼,通稿里的名头能不能撑住活动档次。买方要虚名溢价,用方要场面门面,卖方赚灰色利润,三方各取所需、心照不宣,实实在在撑起了这条产业链。

此前被曝光的假教授魏新河,能在多场公开活动里堂而皇之当座上宾,靠的从来不是造假技术天衣无缝,而是场面上的人根本没想过拆穿。这场心照不宣的合谋里,真正被消耗掉的,是公众对学术头衔的信任,是社会诚信的底线。

话说回来,假头衔能有这么大的生存空间,病根恰恰在真头衔的滥发上。客座教授的设立初衷,是高校邀请业界资深人士、学界顶尖学者参与教学与学术交流,是一份有严格标准的学术荣誉。但现实中,不少高校早已把头衔异化成了拓展资源的“人情筹码”,背后是行政化逻辑下的资源置换:用一份几乎零成本的学术荣誉,换校企合作项目、换社会捐赠资金、换行业人脉资源,甚至直接服务于学校的考核指标与政绩门面。为推进合作给企业高管批量发,为争取捐赠给知名人士定向发,为了装点门面、完成指标大规模聘任,很多聘任既不走学术委员会评审程序,也不公示聘任依据与任期,头衔发放全凭行政意志。

此前教育部多次部署清理规范高校各类兼职、客座教授聘任工作,多地高校曾一次性清退上百名非教学序列头衔,滥发滥聘早已不是个别现象。与之对应的,是多数高校的客座教授名单要么藏在官网深处难找,要么常年不更新、失效身份仍在列,公众想核实真伪几乎无从下手。连高校域名的毕业生邮箱都因管理缺位被盗用,沦为造假的“佐证工具”。

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官方先把头衔的含金量稀释了,是学术信用的防线先失守了,民间造假不过是顺着漏洞,把生意做到了台面之下。

只盯着造假中介打板子,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挤掉假头衔的生存空间,得先从源头挤掉真头衔里的水分。

高校作为学术信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自清自查:一方面刚性明确客座教授的聘任门槛、评审程序、任期期限与退出机制,全面清理不符合学术标准的存量头衔,把荣誉属性还给学术,绝不能再让头衔沦为资源交换的工具;另一方面建立统一、动态、可便捷查询的聘任公示名单,放在官网醒目位置接受公众核验,别让公示沦为走形式的摆设。

教育主管部门更应将客座教授聘任规范纳入高校学风建设与诚信考核体系,对滥发头衔、公示缺位的单位启动约谈问责,从制度上管住“发证的手”。

光管住发证端还不够,还得掐断用假变现的渠道,让造假、用假都要付出代价。

从法律边界看,伪造高校公章、制作虚假聘书,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冒用“客座教授”头衔开展商业宣讲、有偿培训、项目承接等牟利活动,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虚假宣传的禁令,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部门应当顺藤摸瓜,既要端掉造假窝点,也要追溯假头衔的使用场景,对明知身份有假仍用于活动造势、以此牟利的主办方与个人,同步追责、双向惩戒,让“用假者”同样承担违法成本。毕竟,没了变现的渠道,再逼真的聘书也只是一张废纸。

往深了说,这门生意能做起来,本质是社会评价体系脱实向虚的缩影。这些年我们一直在破除“五唯”倾向,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明确提出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落到具体场景里,就是少看名片上印了多少虚衔,多问一个人做过什么事、创造过什么价值;企业选人、机构办活动,多几分实绩考察,少几分名头迷信。当能力比头衔值钱,实干比虚名管用,花钱买证的生意自然无利可图。

头衔从来不是身份的镀金剂。当高校自己都不珍惜学术荣誉的分量,就别怪市场把它做成了明码标价的生意。

挤破虚名泡沫,从来不是只打几个造假贩子那么简单,守住每一份聘书的严肃性,才是对学术尊严最基本的负责。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王颢潼

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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