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两年半,村民为何不知情?
红网时刻
2026-06-08 17: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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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麟(河北经贸大学)

据人民日报6月8日报道,山东乐陵市云红街道6个村的部分土地于2023年底完成征收审批,并于2024年底挂牌出让,但是,多名村民直到2024年底看到土地出让公告后才得知,自家仍在耕种的土地早已被征收。更令人诧异的是,不少村民既未收到征地补偿,也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征地事项几乎一无所知。

按照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前应依法开展公告、听取意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合法权益。然而在此次事件中,土地已经完成征收审批,既然村民都不知道土地被征收,那征地程序又是如何完成的?

面对质疑,当地负责人解释说,项目尚未真正落地,群众仍可继续耕种土地,没有实际告知被征地群众;同时,担心公开征地信息后引发矛盾,影响项目推进。但这个逻辑经不起推敲。怕引发矛盾就不告知?正是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才真正制造了矛盾:村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耕种了两年的土地,突然被告知早已不属于自己,换作任何人,都会感到被欺骗和侵犯。

法定程序之所以存在,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流程”,而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屏障。征地过程中,村民有权知道土地为何被征收,又如何补偿,也有权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程序的价值,是在于把可能出现的矛盾提前摆到桌面上,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寻求解决,而不是绕开群众、替群众做决定。

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地相关负责人多次提到“要让土地等项目,不能让项目等土地”。这种思路在一些地方并不少见,为了提高招商效率,一些地方倾向于提前完成土地征收,甚至提前启动相关程序,希望通过“提前布局”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

事实上,招商引资与依法行政并不矛盾。项目建设需要效率,但效率不能建立在压缩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越是重大项目,越需要严格依法办事,越需要做好信息公开和沟通工作。相比于事后解释“村民利益没有受到实际影响”,更重要的是在征地过程中主动公开信息,让村民参与其中。

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法定程序视为发展的障碍,更不能把村民知情权当作可以“暂时搁置”的选项。

如果连土地被征收都无从知晓,再好的项目也难以赢得认同。发展需要速度,但法治不能让路;项目需要落地,但责任更不能“悬空”。唯有把依法行政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让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和公众检验,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与民生的双赢。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张华麟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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