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镜乔(中南民族大学)
近日,改编自余华小说的舞台剧《文城》作为2026阿那亚戏剧节开幕大戏亮相,但是由于主演依赖提词器、手持台本念词等反馈而登上热搜。围绕它的争议不能被看作是“观众不懂先锋”。
这件事戳中的是现场演出的基本契约,即艺术可以探索边界,但是商业舞台不能把准备不足当作艺术实验。
先锋戏剧有打破常规的权利。演员可以面对观众讲话,把文本本身当作舞台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制造出疏离感。但是这些都是在有明确的创作意图、成熟的执行能力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的。
如果宣传和售票指向的是完整的舞台剧,那么观众支付480元、880元的门票就是希望得到完整的体验,而不是临场补作业。提词器并不是绝对不能使用的,但是当它从“安全网”变成“拐杖”,当台本朗读影响了叙事、节奏、人物塑造的时候,观众的失望就不是苛责,而是对专业底线的正常要求。
这种要求并非只来自情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有权得到与价格、内容、质量相当的服务。
舞台演出有其一次性的、不可复制的艺术特点,但是它又是面向公众售票的公共文化消费。主办方、剧组和演员既享有艺术表达自由,也承担如实告知、稳定交付、回应质疑的责任。
如果作品使用了文本朗读为主要形式,在宣传时应该说明;如果不是这样,则需要正视排练不足和演出完成度的问题,不能让观众自己承担看彩排的成本。
话剧的现场性使演员的职业伦理比影视表演更加不可替代。电影可以重拍、剪辑、配音,但是舞台是在每一个时刻都直接面对观众。演艺人员从业自律规范要求演艺人员要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严肃认真地对待创作表演,努力提高艺术质量。
这些要求落到舞台上,首先就是尊重文本、尊重团队、尊重观众。名演员跨界进入戏剧节,本应该获得更多的关注,但是流量越大,就越应该在演出之前做好功课。
对于《文城》的讨论不能走向网暴。具体的演出情况、创作设想以及排练安排等,还须要剧组和主办方作出说明。公众批评的目的不应该成为取消实验戏剧,而应该使实验和专业共同发展。
健康演出市场要包容复杂的表达,也要保护观众的权益,要鼓励演员跨界发展,不能降低舞台门槛。文旅部门强调规范演出市场秩序,是因为只有把票务、资质、现场管理、观众权益等都纳入到一个规则体系当中,演出经济的繁荣才不会成为一次性的流量。
《文城》的争议给行业提出了一个朴素的问题,即当观众愿意花钱、花时间去看剧场演出的时候,舞台怎样才能得到这种信任呢?
答案不应该只是明星阵容,也不应该只是先锋的标签,而应该是可以被现场检验的专业完成度。戏剧可以有裂缝,可以让人困惑,可以挑战审美习惯;但不能把敷衍伪装成深刻,把未完成误称为开放。
越是面向公众的艺术,就越要守合同。舞台之所以神圣,在于灯光亮起之后,没有借口,只有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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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王镜乔
编辑:孟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