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里吃出烟头,商家岂能用“不可能”搪塞?
红网时刻
2026-06-20 2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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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麟(河北经贸大学)

据潇湘晨报报道,河南王女士称,在喜来顺毛尖茶粽中吃出烟头。涉事粽子为密封礼盒真空包装,超市联系商家后,对方说“车间全是女工不可能有烟头”,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张1000元赔偿,却被认为“要得太多”。

王女士当场反问:“难道只有男的才抽烟吗?女的抽烟的人也不少啊。”直接戳穿了商家回应的荒谬——用性别来排除烟头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傲慢的敷衍。

女工不抽烟,所以车间里不可能有烟头,逻辑何在?女工不抽烟,不等于车间里没有访客,不等于原料在进车间之前没有被污染过,不等于生产线上的每一个环节都绝对封闭、绝对清洁。

事情是否确为生产环节混入异物,还需要监管调查和证据认定,但无论结果如何,有说服力的,应是车间监控、批次留样和第三方检测,而不是一句带着偏见的“不可能”。

比商家回应更让人寒心的,是超市的态度,从“积极帮着联系”到“说我们要得太多”。王女士索赔1000元不是“漫天要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换句话说,若异物问题属实,1000元不是情绪化索赔,而是法律给消费者的最低保护。超市觉得“太夸张了”,建议降到500元直接转账,问题在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凭什么要打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凭什么要“协商减免”?

更需要看到,食品异物纠纷中,消费者往往处在证据弱势。普通人发现问题,能做的通常只是拍照、保留食品、联系商家和超市,生产商则掌握原料采购、加工环境、出厂检验、批次流向等关键信息。

超市作为销售方也不能只当传话筒,面对食品异物投诉,超市应协助封存样品、联系厂家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而不是劝消费者“少要点”。

这起事件中更讽刺的地方在于,喜来顺是河南老字号。“老字号”三个字,本该意味着品质积累和信誉背书,消费者选择老字号粽子,图的正是一个放心。可一旦产品被质疑出现烟头,企业首先拿出的不是生产记录、车间监控和批次核查,而是一句“车间全是女工不可能有烟头”——老字号这三个字,还剩多少分量?

事件曝光后,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联系了消费者,超市方面也先行赔付了1000元,这说明问题不是解决不了,而是不该等到监管介入、舆论关注之后,才被认真对待。

食品安全最怕的不是问题被发现,而是问题被轻慢处理,别用“不可能”搪塞合理质疑,更别让依法维权的人先被贴上“要得太多”的标签。异物可以挑出来扔掉,但被敷衍的信任,没那么容易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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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张华麟

编辑:孟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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