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饶淇英(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游泳馆引发众多消费者投诉。有市民反映,该场馆工作人员频繁在泳池周边使用手机、支架等设备,在未征得泳客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拍摄短视频,甚至正对泳池区域开展直播活动,此举严重侵犯顾客隐私,引发广泛不满。
在泳池这样具有私密属性的公共场所,身着泳装的顾客竟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游泳馆的镜头捕捉,成为网络直播间里吸引流量的“背景板”。游泳馆的这番操作,不仅让当事消费者倍感不适与愤怒,更在公众中引发了对隐私权边界的担忧。
顾客花钱办理年卡,是来享受游泳服务的,不是来当免费演员的。事件中最令人气愤的细节,莫过于当莫女士等人明确提出拒绝被拍摄后,工作人员不仅置若罔闻,甚至要求顾客为拍摄腾出泳道。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蛮横,透露出一种观念上的根本扭曲:商家为了商业利益,已然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弃之不顾。在商家眼中,顾客似乎不是服务的对象,而成了可以随意支配、用于牟利的“资源”或“道具”。
商家辩称“记录运动日常无可厚非”,这一说法完全是偷换概念。顾客自己在社交媒体记录生活,与商家出于商业目的进行公开直播,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后者是一种商业行为,必须以征得被拍摄者明确同意为前提。在泳池这样衣着单薄的特殊环境里,任何未经许可的拍摄和公开传播,都带有侵权性质。即便后期通过技术手段打码,也无法抹去拍摄行为本身对被拍摄者造成的不适与冒犯。
更进一步看,该场馆半年内直播超260场,这已不是偶发的员工个人行为,而是有着明确商业目的的系统性操作。更讽刺的是,当记者介入后,直播虽然避开泳池,但场馆账号此前以顾客为“背景板”拍下的海量内容,是否已获得追认授权并得到妥善处理?一句“顾客可随时举报”的轻飘承诺,本质上是将保护隐私的责任与成本,转嫁给了可能毫不知情的受害者,这是一种不负责的“霸王逻辑”。
监管部门在事件曝光后迅速介入,明确严禁商家在未获同意的情况下对泳客进行拍摄、直播,并督促其建立隐私保护制度。这种及时的纠偏,不仅是对涉事场馆的敲打,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警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流量的追逐,都不能以牺牲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所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都应当引以为戒,在法律与道德的红线内开展经营活动,真正做到尊重每一位顾客。
技术赋予了商家更多营销手段,但流量冲动绝不能淹没基本的法律底线与商业伦理。泳池的清澈,首先映照出的应当是经营者对顾客的尊重,而不是被窥视的不安与愤怒。对于任何将顾客隐私当作免费引流工具的行为,社会都应保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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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饶淇英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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