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川(吉首大学)
广受关注的河南商家为190元榴莲驱车1600公里跨省维权一事,迎来了一个“差不多”的结局。
据媒体报道,6月10日,经山东省互联网法庭庆云县法院调解,此前因伪造商品霉变图片、恶意申请“仅退款”的买家袁某,由其父亲代表全家向涉事商家正式公开道歉,并自愿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1000元。
至此,这起从一笔榴莲订单引发的纠纷,似乎终于走向了平息。而纵观事件整个发展经过,大致可将其分为五个阶段:袁某购买榴莲申请“仅退款”;商家两次驱车千里维权、袁某被行政拘留,未道歉;网友冒充袁某家属威胁商家—法院调解,袁某父亲代表全家道歉。由此可见,一个原本并不复杂的消费纠纷,竟发展到如此地步,正说明恶意“仅退款”并不是小事。
从个案处理和舆情角度来说,这个结果有其现实合理性。此事持续发酵一月有余,是需要尽快有一个最终结果,涉事双方都不宜再过多牵扯其中。尤其是在上述五个阶段中可以看到,如果纠纷继续拖延,不仅双方都难以从中抽身,也极可能继续引发新的次生事件。此前冒充家属威胁商家的情况,已经说明舆论围观一旦失控,个案很容易被外部情绪裹挟。通过调解尽快促成道歉和赔偿,让事情相对平稳落地,并非不能理解。
但问题在于,1000元赔偿显然不足以覆盖商家的实际维权成本。这其中必然有商家的诸多考虑,最终索赔1000元,很可能是考虑到继续追索的成本、舆论不确定性以及尽快结束事件的现实需要。如此看来,这笔赔偿正如商家所说的那样,更多的是一种态度表达。
这也是此事值得进一步讨论的地方。对于商家个人来说,象征性赔偿或许能尽快止损。可从治理恶意“仅退款”的角度来看,“象征性”“态度性”索赔未必是件好事。实践表明,一个案件能否形成警示,不只取决于有没有道歉,也取决于违法失信者最终付出了多大代价。如果恶意退款者伪造证据、占便宜、拒不道歉,最后只需由家属出面说几句歉意、支付远低于实际维权成本的赔偿,那么这种结果对后来者的威慑力是十分有限的,更不要说道德反省,道德谴责来得快散得也快。
这也提醒,此事的价值不应只是让一个买家道歉,更应推动平台和治理部门看到小商家的真实困境。小额订单并不意味着小额正义。对一个普通商家而言,190元可能不是大钱,但被恶意退款后的无力感、被规则漏洞反复消耗的委屈感,却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每一次维权都要靠驱车千里、舆论放大和司法介入,说明日常纠纷处理机制还不够顺畅。
因此,这起事件可以在个案层面结束,但不能在治理层面结束。家属道歉、赔偿1000元,是对商家的一个交代,却不应成为恶意“仅退款”治理的终点。真正重要的,是要让后来者明白伪造证据、恶意退款不是占便宜,而是要付出明确代价。让商家明白遇到规则被滥用,不必只能靠千里奔波讨说法。同时,也让平台明白便利消费者不能以牺牲无过错商家的公平为代价。
总言之,1000元的象征性赔偿可以让个案尽快平息,但规则不能只停留在“差不多”的和解里。恶意“仅退款”伤害的是诚信交易的基石,治理它,就必须让失信者付出足够具体、足够真实、足够有痛感的成本。此外,我们也希望那个躲在父亲背后的“孩子”,能够自己站出来为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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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张川
编辑:吴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