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钟燕平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没有特殊的约定,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半被继承人配偶所有,另一半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同时,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而继承后但未分割前的遗产,一般认为属于共同共有,非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
本案中,老田妻子去世后房屋的一半,将会由老田、他们的子女以及老田的岳父岳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而老田的岳父岳母是在老田妻子过世后去世的,老田的小舅子、小姨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了他岳父岳母在该房屋中的份额。所以,老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不动产,因发生多次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老田办理过户的行为,属于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非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老田不能办理的过户手续。
小剧场主演:田振明 杨筱恒
拍摄:岳瑾 康希 编导剪:李雨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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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李雨沁 岳瑾 康希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