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案例发布!湖南案例入选
红网时刻
2022-03-01 2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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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红网时刻3月1日讯(记者 甘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案例,全国总共8件案例入选。其中,由中国证监会选送的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在线调解E公司虚假陈述纠纷案《线上多方联动协同创新多元解纷模式》成功入选,这也是全国资本市场唯一入选案例。

红网时刻记者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介绍,以及湖南证监局、省证券业协会详细了解了案例情况。

E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2018年6月,E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15年、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处罚。2021年8月前后,来自全国各地的45名投资者陆续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E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5万以内的有31人,5万-50万的12人,50万以上的2人。

长沙中院收到投资者起诉状后,先期一一沟通是否有调解意向,登记有调解意向投资者的诉求。2021年11月12日,中国投资者网在线调解平台完成优化升级,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系统全面开通,长沙中院立即通过该系统将调解案件委派至湖南省证券业协会。

在委派调解前,湖南证监局与长沙中院就E公司行政处罚中涉及的证券专业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为虚假陈述实施日的确定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同时,安排省证券业协会观摩庭审现场,了解庭审调解步骤,参与诉中调解笔录制作,有效夯实案件调解基础准备。

省证券业协会通过全国证券期货在线调解平台收到案件委派后,立刻通知E公司参照先期示范判决提出和解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数据逐一核算投资差额损失。通过在线视频、语音等方式组织E公司代理律师及45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分别沟通方案内容,针对投资者及其代理律师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三日一价”以及损失计算等核心要素的争议,结合此前观摩庭审经验,有礼、有力、有节加以阐述,消除投资者疑虑。

“最终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和解金额进行赔付;二是付款方式由投资者根据个人需要确定,E公司原则上认可;三是双方确认直接根据调解笔录执行,无需另行出具调解书和司法确认。”全程参与此次调解的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丹岳告诉记者。

随后,省证券业协会将45份经双方签字认可的调解记录上传至中国投资者网在线调解平台,由其回传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长沙中院根据调解结果予以结案。截至2021年12月23日,45名投资者的赔付款均已到账。从接收委派到完成调解全过程仅用时15天,投资者赔偿款项全部到账用时41天。

此次调解案例能作为全国资本市场唯一案例入选,与湖南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分不开。近年来,湖南证监局指导省证券业协会,联动湖南省高院、长沙中院,创新诉调对接新方式,优化调解团队,勤于总结调解经验,努力提升调解质量。

“45名投资者足不出户,成功达成调解,实现了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形成了‘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线上证券期货多元纠纷化解新格局。”湖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案例的成功入选将推动辖区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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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甘红

编辑:甘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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