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大街小巷,每个人的嘴里,见面第一句话。你有冰墩墩吗。”随着2022北京冬奥会的进行,吉祥物冰墩墩成为了火到不行的“网红”,不少人都是盯着时间抢预售,但现实依旧是“一墩难求”。
广大网友为了实现“一户一墩”集思广益,大展身手,制作出来很多极具特色版的“冰墩墩”。今天就跟着时刻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砂糖橘“墩”

【网友留言】
@小黄人:炫砂糖橘炫多了的冰墩墩。
@阿拉甲:这个砂糖橘怎么墩里墩气的。
【2】火龙果“墩”

【网友留言】
@爆破猫:这是火龙果把冰墩墩吞了呀。
@你赢了:感觉像晶晶和欢欢的结合体,是要和2008梦幻联动吗?
@白萝卜汤:万物皆可冰墩墩。
【3】妈妈的毛线“墩”

【网友留言】
@本草纲目:妈妈织的冰墩墩,全球限量版!
@脆皮鸡skr:会织冰墩墩的妈妈超酷的好吧。
@玉米粒:眼睛说,我会了,太简单了吧;手表示,你在胡说!”
@你莫走:家里有小朋友的可以不用担心幼儿园手工课了,各种冰墩墩满足各种手工课作业。
【4】瓷器“墩”

【网友留言】
@爱汐儿:从地摊上淘到的元青花,你说我是不是马上要财务自由了。
@biubiubiu:看这个气质,极有可能是商周的。
@郭德铁:这看着不像是商周的啊,有点像上周的。
【5】乐高山水国风“墩”

【网友留言】
@L: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sherry:大胆叨扰下,可否替娃儿请求出个教程呀。
@Aura:冬奥有熊,其名为墩,做一个属于自己的山水国风冰墩墩。
【6】汤圆“墩”

【网友留言】
@幺妹儿:好啊,你把冰墩墩吃啰。
@跑起来:好家伙都卷到汤圆了,你叫我怎么下得了嘴。
@东门吹雪:墩墩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墩墩。
【7】消防“墩”

【网友留言】
@幺妹儿:科技机械感十足,冰墩墩变身。
@跑起来: 冰墩墩能文能武,还能救火,牛!
【8】跑步“墩”

【网友留言】
@小沙:千万别惹runner,像我爸一生气就跑步。
@等候:默默地问一句,你是先画出来再在跑的么?
@昵称彤:跑步人独有的浪漫。
@喵星人饲养员1号:感觉他是吃了炫迈口香糖,根本停不下来啊!
【9】托尼“墩”

【网友留言】
@瑟瑟武士:tony老师很淡定,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做不到。
@lsr啊lsr:上次的金钱豹发型之后,冰墩墩发型也来了。
【10】狗“墩墩”

【网友留言】
@球球:买不到冰墩墩就把狗子变成冰墩墩!
@我就是我:这个冰墩墩怎么狗里狗气的。
@汪星人:主人,我发现你真的很狗耶!!!
【11】Cosplay“墩”

@奔波巴巴波奔:冰墩墩看了都摇头!
@西流尔:冰墩墩表示,你礼貌吗?
@VIsta1985:冰墩墩哭了,给你五块钱给你去祸害雪容融!
@细腻的糙汉子:你这个不是冰墩墩,是哈戳戳。
【彩蛋】
其实冬奥会不只有冰墩墩玩偶
还有这些周边也具有网红属性
先到先得
赶紧去收割吧!
【1】冰墩墩新春特别版

【2】冰墩墩钥匙扣挂件

【3】北京冬奥会纪念币

【4】北京冬奥会纪念钞

【5】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水杯

【6】中国邮政冬奥吉祥物邮票

【7】冰墩墩印章

红网时刻 记者 张俊 实习生 章然 刘偲睿 整理报道
【延伸阅读】
手动实现“冰墩墩自由”,侵权吗?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Q1: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雪容融”相关表情包,算不算侵权?
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Q2:“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在版权保护方面有哪些特殊性?
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北京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
Q3: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况,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盗版的“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也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露面。那么,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2019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电子商务法》。(来源:《法制日报》)
来源:时刻
作者:张 俊 章然 刘偲睿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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