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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顽瘴治痼疾 | 一男子驾驶电动车拒不佩戴安全头盔被依法处罚
红网时刻
2022-01-14 14: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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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城区老汽车站进站口,一男子因驾驶共享电动单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县交警大队依法查处。

检查中,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拒绝说出自己的身份信息。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示意男子靠边停车,但其拒绝靠边并再次启动车辆准备逃离现场。被民警制止后,该男子态度强硬,始终不愿配合民警执法,并声称自己骑的这辆共享电动单车配备的头盔有异味,为自己不戴头盔找理由。

面对男子的我行我素,执勤民警只好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经过民警反复地教育和引导,该男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后悔不已,因当时自己着急办事,所以有些冲动,接下来愿意配合民警执法,下次决不再犯。

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该男子的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通报至县纪委作进一步处理。

会同交警提醒:现在全国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严查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自2021年3月至今,开展“戴帽工程”“断油行动”“一盔一带”宣传活动等相关整治和宣传活动已超过千余次。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抗拒执法都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去除陋习,做遵法守法市民。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张艺叶 通讯员 杨聪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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