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岳塘区委政法委对受益人、见证人、施救人进行核实,拟对郑世豪等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
事迹一
关于工程学院学生郑世豪等人木鱼湖救人事迹的公示
郑世豪,男,汉族,2001年4月出生,系湖南工程学院学生;
曾浩,男,汉族,2000年6月出生,系湖南工程学院学生;
刘毅,男,汉族,2000年10月出生,系湖南工程学院学生。
2021年6月25日中午,家住岳塘区湖工花园小区82岁的陈大爷吃过午饭便出门遛弯,走到木鱼湖边时,不小心栽倒在湖里。当时的木鱼湖公园烈日炎炎,游人稀少。刚参加完党史教育专题学习的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刘毅和曾浩路过木鱼湖木桥时,听见远处传来急速的咳嗽声和扑打水面的声音。他们迅速冲到桥对面,发现水面没有人,只有一根拐杖在水中上下击打。俩人看到这种情况,立即判断有人落水了,来不及细想,会游泳的刘毅将手机往草丛里一抛,便跳进水中救人。老人受到惊吓,在水中不断挣扎,加上水中淤泥又深,一直往下坠。刘毅冷静下来,先安抚好他的情绪,再使出全身力气,与曾浩一起将其抱到岸边。由于水面与路面落差较大,两人托着老人往岸上举,这时,正好路过湖边的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郑世豪见此情形后,急速跑过来,将老人拉了上来。刚救上来的时候,陈爷爷的脸都是紫的,眼球也非常突出,三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鼻子口腔里全是淤泥。上岸后,刘毅三人立即拨打120,同时将老人搀扶到旁边的长椅上,买来矿泉水和纸巾,帮其擦拭脸颊,清理淤泥。
到达医院后,刘毅顾不上脚踝被水草划过之后的红肿发痒,三人又陪着老人做各项身体检查。“要是晚来一步,很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医生说。待老人情况好转后,刘毅三人询问老人相关情况,联系告知其家属。但老人受到刺激,不能准确说出家属电话,于是他们选择报警。得知消息的家属对同学们的义举深表感激。
事迹二
关于下摄司街道居民周淼等人救火事迹的公示
周淼,汉族,1966年3月出生,家住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鸦雀塘社区建设村;
李新琪,汉族,1967年11月出生,家住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鸦雀塘社区建设村;
彭送庚,汉族,1963年4月出生,家住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道鸦雀塘社区建设村。
2021年10月1日,李新琪正在阳台晾衣服时,闻到浓浓地烧焦味,抬头一看,浓烟滚滚,发现对面4栋22号的厨房已经燃起了大火,大火随即蔓延,整个窗户都被燃起来。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火源,不仅失火家的房子会毁于一旦,甚至会殃及整个单元居住片区,其后果不堪设想。
危难关头,李新琪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直接往失火楼栋跑。在楼下散步的周淼和彭送庚也发现了火情,急忙取来两个灭火器,然后用湿毛巾捂住鼻子,顶住厚重的烟雾和刺鼻的烧焦味急速向着火点跑去。冲到3楼时,被困的居民已经将房门打开,站在门口不知所措。李新琪平时熟悉安全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他赶紧接过另外两人的灭火器,迅速颠倒几次,拔掉插销三人一起就往屋里冲。屋内浓烟加上灭火器的喷洒,导致视线模糊,三人有些看不清火势有没有被扑灭,他们意识到要想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必先控制住主要火源,三人分工协作,周淼放下灭火器负责观察,找准失火点,发现屋内厨房油锅是主要火源,李新琪和彭送庚冒着厨房里天然气管道随时有可能泄漏爆炸的危险,对准着火点精准施策,顺利熄灭了火。
随后,消防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都到了现场,消防队员又仔细查看了厨房,确认明火已被干粉灭火器熄灭,无复燃的危险。得知无复燃的危险后,三人稍作休息才放心离开。在灭火的过程中,三人不同程度地吸入了浓烟,均出现咳嗽呕吐现象。
事后,社区工作人员在现场看到,厨房的部分煤气管道有被火烧过的痕迹,好在灭火及时,无人员伤亡。着火的居民家中,除了厨房墙壁被熏黑外,没有造成较大的损失。
事迹三
关于湘钢职工段湘军湘江边救人事迹的公示
段湘军,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家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华雅花园。
2021年1月1日上午,段湘军一家三口在湘江二大桥附近散步,其女儿发现有一女子从桥上坠落,情况危急,如果不马上去江边施救,这名女子会因河流湍急而丧失生命。段湘军来不及多想,直往江边跑去。江水不时漫过落水者的头发,因身穿着羽绒服,导致人浮上水面并向河心漂去。湘军感到情况紧急,不假思索就跃入水中立即救人,同时告知其女儿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当他奋力游到落水者附近时,发现落水者已经丧失意识,人呈昏迷状态,他缓了几秒钟,便背着落水者往回游。游到岸边时,他体力几乎耗尽。落水者被救上岸时全身湿透,脸色发白,整个救人过程非常震撼,如果不是段湘军抢救及时,后果将不堪设想。警察同志接到报警电话后也迅速赶赴现场,一同将落水者送上了救护车,经医院抢救后,该女子脱离生命危险。段湘军在确认落水女子无大碍后,未留下身份信息便悄然离开了。
事后,社区工作人员采访段湘军,他说道:“我之前没有冬泳的经历,当时下水救人也未曾多想,但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救人成功,我感到非常高兴。”
事迹四
关于湘钢职工王昆湘江边救人事迹的公示
2021年10月22日,刚上完夜班的王昆骑摩托车去湘潭市一大桥江边垂钓休闲。刚把车停好准备拿鱼竿钓鱼,就听见有人喊“有女孩落水了”。循着喊声望去,发现落水女孩已被冲到了江心,并在水中不断挣扎着。“已经打了110了,但救援还没赶到!”岸边的人急切地说。眼看着落水女孩体力不支,头部渐渐沉下水面。不熟水性的王昆来不及多想,急忙找到岸边应急救助箱,取出救生圈和救生衣套上,纵身跳入了寒冷的江水中施救。在厂里每周组织的员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中,学会了不少救生的方法,这下可派上了用场,王昆使出全身力气游到江心,靠近女孩从其身后一把托住,奋力将俯在水中的女孩翻转过来,使其头部露出水面,以便呼吸顺畅。看到她吐出几口水后,就赶紧托着她往岸边游。此时距离岸边大约还有100米远,王昆也渐渐感觉体力有些不支,但靠着顽强的意志一手抓紧救生圈,一手托举着女孩艰难地向岸边游。这时警察赶到,与王昆一起救上了落水女孩。王昆因救人耗费大量体力,瘫倒在岸边,休息半个小时后才渐渐地缓过神来。回到家后也未说起此事,直到当晚11时,落水者的家属打来电话表示感激,王昆才松了一口气。他表示,这只是一件小事,自己曾是一名军人,平常在湘钢又接受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才让我在紧急时刻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救人!这次能救助女孩,我感到很欣慰,更希望每个人都能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本次公示自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结束,公示期为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岳塘区委政法委联系,联系电话:0731-55568194。
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岳塘区委政法委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