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非儿戏,法律红线莫逾越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10-25 16:28:52

文/俞建明

在10月24日召开的北京第24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情况,分别对确诊病人陈某林、刘某敏,相关药房负责人杨某、王某娴,以及福苑小区居民李某泉、张某荣等6人刑事立案侦查。(10月24日 环球网)

此次受到法律制裁的6名相关人员,涉及感染患者、药房人员和封控小区居民三个群体,他们在疫情防控中都有各自的法定职责。令人感到遗憾和气愤的是,在疫情防控的大考面前,他们不约而同地视疫情防控为儿戏,分别擅自逾越法律红线,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乃至整个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带来了严重影响和直接威胁。公安部门依法采取法律措施,让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目的就是为了举一反三、以儆效尤,这不仅是疫情防控大局的紧迫要求,也是法制社会中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真正体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依法防控人人平等;不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一旦造成疫情扩散后果可怕。其中,确诊病人陈某林、刘某敏,外出旅游归来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但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没有自觉履行向社区报告等责任,致使一同打麻将人员中的5人确诊。而药房负责人杨某、王某娴,没有履行要求购药人“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以及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等职责,而福苑小区居民李某泉、张某荣,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他们的违反疫情防控法规行为,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

近期,我国新冠疫情又在多地发生,疫情防控形势显得十分严峻复杂,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筑起铜墙铁壁。面对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和反复性,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层面,都已经出台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的单位、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不讲例外确保无条件服从。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各地制订的疫情防控法,对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警方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此次北京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给以身试法、威胁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再一次敲响了法律的警钟。

最终战胜新冠疫情的严峻挑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完善防控法规、坚持依法防控至关重要。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公民,都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时时刻刻做到不麻痹、不松懈、不糊涂,自觉把好疫情防控中各自涉及的一道关口。绝对不能因自己不遵守防控法规的行为,让病毒找到空子、乘虚而入、造成扩散,类似的严重后果只能由违法者自身承担。

来源:红网

作者:俞建明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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