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探索绿色补偿制度 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10-14 11:54:05

湘潭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是典型的“粮猪型”农业大县,农作物以水稻、玉米、油菜、花生、豆类、薯类等为主,年种植面积稳定在145万亩以上,具有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分布广泛的特点。近年来,湘潭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来抓,2020年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2021年被遴选为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县。通过项目建设,全县形成了以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为主,燃料化、基料化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一、坚持高位推动。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成立了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和组织实施项目;各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坚持制度驱动。一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县政府出台文件,将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相挂钩,对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较好的主体足额发放各类补贴,对开展成效不好的主体取消或减发补贴,县级还统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二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绿色发展制度。在项目扶持、政策优惠、生态补偿、模式创新等方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绿色发展。如在模式创新方面,对主体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获得省级部门、省级主要媒体以上(含)肯定或推介的,按照10万元/个给予奖励;县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将秸秆综合利用与有关农业农村项目申报相挂钩,在秸秆露天禁烧方面,对乡镇、村组、主体形成实质性的刚性制约。三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考核制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等领导小组或单位,细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指标,通过考核联评制、任期责审制,将其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和相关责任人任期内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范畴,与各乡镇的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或评选(奖励)工作挂钩。同时,加强工作督导,成立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有关主体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一经发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坚持体系带动。一是深入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今年在8个乡镇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15个,每个收储中心配套3个以上村级收储网点。每个收储中心秸秆仓库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年收储量不低于2000吨;村级收储网点配备临时仓储厂房200平方米以上,年转运消化量不低于500吨。已建成覆盖县域的秸秆收储运体系。二是全力推进现代机械化体系建设。大力引导主体购置秸秆打捆机和半喂入式收割机,2021年全县新增秸秆打捆机106台,半喂入式收割机32台,大幅度提高了收储机械化水平。在全县范围内要求对加装秸秆还田装置的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在早稻季推广秸秆碎草还田和中晚稻离田综合利用15万亩(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10万亩)。通过这些举措,既遏制了秸秆露天焚烧、提高了秸秆直接还田质量、提升了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效益,又推进了耕地安全利用。三是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加速培育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培育和扶持县域相关主体扩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进行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由去年的29家增加至今年的51家。此外,进一步完善健全台账,做到秸秆收、储、运、用全程有记录、可溯源,确保秸秆直接还田数据真、离田利用数据实,也检验了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的成效。

四、坚持服务促动。加强科技支撑,依托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有关专家所在单位,开展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技术培训、产学研联合攻关等,指导各乡镇和项目实施主体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构建秸秆区域利用技术推广体系,延长秸秆利用产业链,提升秸秆利用价值链。县、乡分级组织秸秆直接还田、收储运、产业化利用等技术培训,近三年来每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30次以上,及时掌握相关主体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收储运等意向,帮助有秸秆产业化利用意向的主体落实秸秆收集区域,协调解决可能与农户存在的矛盾。

五、坚持宣传发动。各乡镇在油菜、早稻、中晚稻等三个主要农作物收获季节,开展方式多样的宣传,充分利用告知书、横幅、标语、网络、微信、村村通、农民技术培训等渠道,积极宣传解读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政策、技术、典型利用模式和成功经验做法,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等,不仅认识到“必须这样做”,还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以及“怎样做”,营造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做到了用政策引导群众、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提高了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

今年,湘潭县主要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为50万吨,预计综合利用量为47.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2%。下步,将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扎实推进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在秸秆综合利用上既有较强能力,又有很好效益。

来源:湖南省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李丽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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