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06-18 14: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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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18日讯(记者 王杨)6月18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就“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的工作重点、案例特点、下阶段工作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核心领域有哪些?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唐春荣:这次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围绕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从各方面数据看,生态环境保护和食药安全问题最为普遍、突出,又事关民生民利,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从目前总体上看,全市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成效还需稳固,不少突出问题仍然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此,全市检察机关把这两个方面问题作为了监督重点。

记者: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评选的十大典型案例有什么特点?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邝凌云: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服务中心工作,关注保障民生。发布的10起案例涉及领域广泛,覆盖生态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聚焦的两个重点。一是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等重大国家决策部署作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中之重。如零陵区院办理的某养殖场污染环境案,直接危害群众饮用水环境;蓝山县院办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案,对农村土壤及水体造成直接危害,影响农业生产、威胁居民身体健康。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宁远县院办理的药房销售过期药品案、道县校园甲醛超标案侵害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案,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办理这类案件,回应了公众关切,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

二、持续跟进监督,注重办案实效。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建议后,积极跟进监督,力争使受损公益得到有效恢复。如在东安县院办理占用耕地种植草皮案件中,检察机关发出诉前建议后,了解到行政机关整改确实存在困难,不是直接一纸诉状将国土局告上法庭,而是积极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分步骤地恢复受损公益。

三、注重程序创新,争取协同共赢。在某纸业公司厂区重油污染湘江案中,市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推行“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同步并行模式,积极促进并协助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相关责任主体达成赔偿金额为1790余万元的生态环境修复协议,被污染的环境得以依法修复。

四、关注社会热点,回应人民期待。针对城区窨井盖缺失、破损、塌陷,给公共交通和行人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了专项监督行动,督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50余处“问题窨井盖”及时进行修复,并与行政单位建立井盖联手共治长效机制,守护广大群众“脚底下安全”。江华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该案在全省树立典范,被湖南经视法治栏目专题播报。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英雄纪念设施保护不依法履职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责保护、修缮纪念设施,对保护革命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记者:下阶段,检察机关将如何继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唐春荣:专项活动开展一年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加强监督,推动解决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新闻媒介关切的难点问题,提升监督的针对性,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一是坚持积极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主动融入政府治理。保持专项监督活动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密切关注污染防治攻坚、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服务“六稳”“六保”要求和人民群众公益保护新期待,避免机械办案和简单就案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不断进步和完善。

二是坚持强化监督与协作联动相结合,形成协同共治合力。统筹运用行政、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方式,最大限度推动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加强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内部协作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依托“两法衔接”等平台,加强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管机制,形成外部协同合力。

三是坚持司法办案与提升素能、完善制度相结合,增强公益诉讼“刚性”。一方面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结合办案实践,针对缺项加强业务培训;善于借助“外脑”,补齐专业短板。另一方面通过院领导直接办案、法警参与调查、争取主管部门支持等方式,破除调查取证阻力。同时注重科技引领,积极运用便携式检测设备等新技术获取、保全技术性证据。

四是持续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相结合。重点办理涉及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公益损害的案件,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目前,市检察院已经部署了“公益诉讼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抓实抓细抓好这项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王杨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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