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未成年人文身,当为家长赋权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04-23 17:24:59

文/严奇

“反感,特别反感,我现在恨不得把它抠了,糟蹋自己啊!”2020年5月,刘克(化名)揉搓着刺满墨色花纹的手臂,流着泪说。2020年4月14日,未满17岁的刘克在网上发布炫酷照并附上“既然选择了这条路,跪着也要走完”的评论后,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警方抓获。(4月23日 《中国青年报》)

负责刘克所涉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的副检察长叶梅表示,这些未成年人选择文身大多因为无知盲从、江湖义气,或单纯觉得酷,刘克就认为:“兄弟们都有文身,我要是没有,就不是兄弟了。”叶梅表示,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对他们的前途或许也有不良影响,例如在返校就读、就业和择偶时,年少轻狂的文身就可能给他们造成很大困扰。

我国的文身文化由来已久,起初源自一类刑罚。《尚书》记载“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墨刑”便是一种文身。而在部分地区,文身也是一种传统文化,岳飞背上的“精忠报国”亦是文身。《战国策·赵策》有云:“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直至现在,仍有一些少数民族留存着文身刺青的习俗。

同时,受到古惑仔系列影视作品以及日本黑道文化的影响,文身与“争强斗狠”逐渐关联起来。加之,西方一些明星艺人的文身风潮,文身又和帅、酷、潮扯上了关系,这导致不少未成年人不顾后果,盲目效仿。其实,文身本身并没错,关键在于不少未成年人因文身文化卷入不健康风潮,进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文身俨然成了“投名状”。

诚然,我们不必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传统思想限制年轻人的自由,但是在未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应当通过必要的社会保护,避免未成人接触某些不健康文化。所以,国家应当对文身行业进行严格管理,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卖酒一般,加大惩治力度,使之具备与社会保护需求相适应的行业自我管理水平。

但理性一点看,对未成人文身“一禁了之”或许不是最有效的管理思路。必须要看到,全面禁止背后可能引发的“逆火效应”,可能会刺激未成年人故意文身。在全面禁止之前,当强调父母家长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只要符合正能量文化需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不涉及不健康风潮的情况下,父母陪同授权当成为未成年人文身的必要条件。同时,鼓励家长向非法给未成人文身的文身馆起诉维权,提高未成人文身门槛。

走进多元文化冲击的现代社会,由不良文化引发的未成人违法犯罪问题愈发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莫让祖国的花朵,染上不自然的颜色,让未成人客观了解文身利弊,在家长的引导下做出理性的选择,才是避免问题滋生的治本之策。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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