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红网时刻 字号:
2021-01-08 1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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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1月8日讯(记者 王杨)1月8日上午,永州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整治成果。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市公安局在涉黑涉恶案件侦办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具体有哪些做法?

市公安局专项斗争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局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政治战、民心战、协作战,共打掉涉黑组织20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116个,打击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2019年,市公安局蝉联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公安部、省公安厅多次宣传推介永州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经验。

1.破获了一批疑难案件。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68起,其中,破获重大疑难案件106起、化解信访案件147件,成功侦办了“2019.4.29”“2018.6.23”“2020.6.1”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专案。

2.抓获了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共刑拘涉黑涉恶人员1203人,其中,包括刘为、欧阳江彪、唐小东、周湘祁等臭名昭著、群众反应强烈的黑恶团伙头目。

3.清除了一批“伞”“网”。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31条,配合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57人,净化了政治生态。

4.清缴了一批“黑”财。查扣涉黑财产11.39亿元,2020年查扣9.2亿元,是前两年的4.38倍。

5.铲除了黑恶滋生土壤。积极参与行业治乱清源,发出公安提示函288份、整改率100%,均排名全省第一,建立长效机制172个,有效了整治行业乱象。

二、具体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市公安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抓好主责主业的重要业务工作来抓,做到领导、力量、经费三倾斜,定期研究、扎实推进、专项督导,有效保障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2.创新战法打法。率先在全省创立对涉黑案件由市公安局统一受案,采取上提一级、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统一保障的办案模式,打破地域界限和警种壁垒,从各县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各警种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案攻坚,切实解决办案法律时效、警力不足和人情干扰等老大难问题,推动全市扫黑除恶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实现由过去“几年扫一黑”到“一年扫多黑”的迭代升级,专案侦办经验做法得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充分肯定。

3.激励担当作为。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激励奋进,出台《关于激励扫黑除恶民警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重奖、重用表现突出扫黑民警。专项斗争以来,全市427名扫黑民警被提拔重用,1人荣立一等功,3人荣立二等功,156名民警被记功嘉奖。同时,坚决打击对民警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为扫黑民警撑腰维权、壮胆打气,免除其后顾之忧。通过激励担当作为,释放了办案民警强大战斗力,全市2500名余次警力参与专项斗争,办案民警又通过专案侦办磨砺意志和能力,在全市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永警扫黑铁军。

4.实行部门联动。坚持在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加强与法检、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健全法检提前介入、研判会商,公安、纪委监委“双专班”办案等联动机制,配合组织部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排整顿,通过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强力推进,产生了1加1大于2的综合效能,短短三年在全市高质高效打掉20个涉黑组织,强力破除一批“伞”“网”,全面净化了政治生态,有力巩固了基层组织政权。

5.发动群众参与。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采取媒体宣传、以案说法、文艺小分队汇演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敦促黑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出台《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群众对黑恶犯罪实现了由以前不敢举报、不愿举报到如今主动检举揭发、指证黑恶犯罪的转变。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宣传发动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836条,群众来信来访416人次,通过筛查发现黑恶犯罪团伙86个,33名黑恶犯罪团伙成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记者:市公安局核查办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取得了哪些成效?具体有哪些做法?

市公安局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公安局共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953件,占全市总数的24.22%,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127件(占全市总数的67.20%)、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下发3件、公安部下发45件、省公安厅下发307件,市局扫黑办受理471件,全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核查率、办结率均达到100%。通过线索核查,成功化解了疑难案件106起、信访案件147件,成功侦办了群众反映强烈的“2019.4.29”、“2018.6.23”、“2020.6.1”等涉黑专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建立核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分类核查机制。对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分类核查,一般线索由县区公安局负责核查,重大疑难线索由市公安局统筹核查,最大限度将举报线索转化为打击战果。二是建立审核把关机制。对线索核查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七长负责制”,由核查民警、市县公安局刑侦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层层审核把关。三是建立交叉核查机制。对久查未决,已查否但举报不断,多人联名举报的,核查事实不彻底、不全面、定性不准确等重点线索,市局牵头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实行县区交叉核查,全力确保核查质量和效果。

选调精干核查力量。举报线索的核查具有政治性、保密性强、质量要求高、期限紧等特点,且核查结论一旦作出将产生较强的政治、社会影响。因此,核查工作对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很高。为圆满完成核查任务,我们将全市公安队伍中政治素质好、敢于碰硬、甘于奉献、业务精湛的优秀民警遴选出来,进行集中培训后方可担任核查任务。

严明核查工作纪律。组织线索核查民警签订《线索核查责任状》,明确线索核查工作“问责终身制”,坚持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线索核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求核查民警严格保密,决不允许跑风漏气,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2人因线索核查不力被停止执行职务、11人被诫勉谈话、8人被立案调查。

注重核查结果运用。对举报件核查后无犯罪嫌疑的,第一时间回应举报群众,并将相关核查工作进行反馈。对核查后具有涉黑、涉恶嫌疑或其他犯罪嫌疑的,市局进行跟踪督办和提级办理,并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结期限、依法处理到位,确保核查工作落地见效,确保群众举报问题彻底解决。

记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发挥检察职能,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

市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前承侦查、后启审判的独特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提前实现检察环节案件全部清结。一是强化一体作战,集中兵力攻坚。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优势,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靠前调度指挥,整合两级检察机关优质办案资源组建专案组,统一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集中力量攻坚。如在办理“6.1”系列案件时,市检察院调度五个县区检察院成立三个办案组,集中16名员额检察官、35名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驻点办案,确保组织有力、保障到位。二是强化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侦查取证,既帮助公安机关明确侦查取证方向,又提前掌握案情,为快审快结打下坚实基础。如对“1.8”专案提前介入,及时建议调整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完善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证据。又如“6.1”检察专案组在提前介入期间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0余条,召开案件交流讨论会议40余次,引导公安机关在专案中挖出了3个涉黑组织,取得“一案扫三黑”的历史性成绩。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办案效率。落实领导责任,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纲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所有涉黑案件均由检察长担任第一公诉人。明确时限要求,在案件清结的关键阶段,要求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实行当月受理,当月审结,不留积案。创新审查方法,采取分组审查、串并分析等工作模式,在分组审查个案过程中有意识地挖掘案件背后的组织形式,再通过犯罪组织串并其他犯罪事实,进而全面厘清黑恶组织架构、查清组织犯罪事实,有效加快案件办理速度。“1.8”专案仅用45天即提起公诉;“6.1”专案的三个涉黑案件均不到15天即提起公诉,创造了大案攻坚的“永州速度”。

记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黑恶案件清结中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是什么?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六清行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活动,确保完成“案件清结”任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院领导包案负责、全程跟踪、定期督办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院长督办令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疫情期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视频提审室,为提审罪犯提供快速通道,全力推动案件清结工作。主动与市公安局对接,率先实现疫情期间首起被告人人数众多的涉黑案件开庭。三是突出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三项规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强化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守好办案质量生命线。四是突出办案效率。按照快审、快结、快执原则,制定下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机制》,推行审判执行黑恶犯罪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实行优先录入受理,严格审限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案一请示、一案一汇报、一案一销账制度。对预收和已收案件根据审理情况和时间节点,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审结涉黑涉恶一审案件156件849人、二审案件109件671人,一、二审结案率均为100%,率先在全省完成黑恶案件审判清零工作。

记者:请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主要成效和做法是什么?

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做到有伞必打、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69条,立案206件,处理3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4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主动对标对表,紧扣深挖彻查,精心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主动扛起“打伞破网”第一责任人责任,线索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推动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协同作战、一体推进”的“双专班”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与公安机关成立“双专班”,通过线索互移、初核共推、信息共享,做到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0个专案实施“双专班”办案,在公安机关侦办“4.29”“6.23”“9.25”“6.1”等专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扫黑办专题推介我市“双专班”经验做法。建立“归口管理、一体处理”的线索处置机制,开通信访专门举报窗口,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实行“一个口子”“一本台账”规范处置,做到线索受理底子清、情况明,办理工作科学、高效运行。建立“包案联办、一体会审”的案件办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部室、一个县区的“三个一”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市县联动合力,重大案件提级直办、重点督办、直查直办,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案件处理提前会审,确保推动有力、定性精准、量纪平衡。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公安机关打掉的每一个涉黑涉恶团伙进行逐案过筛,深挖彻查“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共处理“保护伞”67人。注重“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紧紧围绕案件暴露出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行业监管缺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以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三个一”为抓手,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85份,督促完善制度58项,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记者:请问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委组织部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组织部紧紧围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村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发动群众3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三个纳入”,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每年的全市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

市委组织部坚持以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为抓手,不设比例、给足时间、全面排查、应整尽整,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主要通过县级领导干部包乡联村的常态化摸排机制,按照“六个一”即“拿一套整顿方案、定一名联点领导、派一支工作队伍、配一名第一书记、选一批帮扶项目、建一个坚强班子”的工作措施开展整顿,将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社区)党组织纳入“一案一整改”,进行重点整顿。全市集中排查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588个,其中2018年323个、2019年224个、2020年41个。

为推动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在总结提炼近年来集中整顿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10月,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排查整顿工作,推动长效长治。特别是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村(社区)“两委”换届,进一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来源:红网

作者:王杨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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