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医药调价集采 促医改惠民生
红网时刻 字号:
2020-12-25 1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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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相关链接:永州市2020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和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红网时刻永州12月25日讯(记者 郭婳)12月25日,永州市召开2020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和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0年,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发挥医保作用,稳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此次共调整三级、二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976个,其中上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755个,包括护理类、中医类、手术等六大类,下调大型设备检查类、治疗类、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2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62个,其中价格上调护理类、中医类、手术等六大类项目188个,价格下调检查类、检验类项目74个。

此次价格调整后,医院药品收入、百元医疗收入耗材、检查收入占比、化验收入分别下降了0.31%、0.94元、0.79%、0.45%,医疗技术劳务服务占比为30.52%,提高了2.14个百分点,初步达到医改要求。此次调整规范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利于全市医保基金统筹和医保报销政策制定,促进公立医院良性发展,总体减轻患者医疗费用支出,按照2019年常住人口、诊疗人次分别计算,每人(次)至少减少医疗费用支出20.88元、11.48元。

关于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永州市于2020年1月1日起分三批实施国家集采药品采购,11月28日实施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采购中,5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98.72%。截至12月23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已减少患者医药费用支出2.34亿元。

为全面落实医药集中采购政策,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合同签订方式、集采机构范围、基金预付制度、药品用药结构等六方面进行改革。

改革后,国家带量采购药品购销三方合同统一由市医保部门代表医疗机构与中选药品企业、配送企业签订。集采机构由公立医院和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扩大到医保协议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目前,全市共有255家公立医疗机构、53家医保协议非公立医疗机构和67家零售药店参与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全市共预付第一、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410.85万元。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带量药品网上结算。目前,药品货款在采购平台网上在线结算率为52%,排名全省前列。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出台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

来源:红网

作者:郭婳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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