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听说,一名从基层提拔到市上的领导,在单位里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周一不到县区调研。理由是,周一调研意味着很多基层的同志周六周天要加班,他们的休息时间将因为调研被挤占,甚至直接“泡汤”。
这条不成文的规定,是笔者见过最接地气的“减负措施”。就上级单位而言,只是在调研时间上作了简单调整,减负成本为零;就基层而言,上级单位周一不调研,基层干部周末休息时间有了保障,可以有更多时间照看家庭,照顾孩子。这样的减负着眼于细节关照,但是却让人感觉很温暖。
揆诸现实,一些地方在落实基层减负时,一边在出台政策规定减负,一边又在制造新的负担。比如,部分地方出台制度规定精文简会,规定发文开会数量,这确实能减少文件和会议,但与此同时,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又要求基层每月报送贯彻落实情况。这又变相增加了基层负担。这一来一去,其实基层并没有获得多少真正减负的政策红利。
经常听见基层干部吐槽,基层减负“看不见摸不着”,没有“获得感”。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上级在给基层减负的同时又给基层增加了新的负担。与这种基层减负方式比起来,那种“静悄悄地减负”更值得称道,虽然可能只是一些小细节,但却能给基层干部带来“稳稳的减负幸福感”。
实际上,在基层减负的实践过程中,有不少值得学习和推广的小细节。比如,单位在发函征求意见时,在文中附上“过期不复函,则视为无意见”。加上这样一句话,对很多没有意见的单位来说,将省去复函、送签、盖章等一系列事务性的工作。对发文单位而言,也无需再花精力收集汇总无意见单位报送的复函。如果这样一个小细节,能够成为发文的“规定动作”,一年下来减少的事务性工作将非常可观。
除了能减少事务性工作量,一些减负细节还充满着人文关怀。如,一些县级部门召开会议,如果参会人员涉及很多乡镇干部,原则上都安排在周五下午。因为不少乡镇干部在县城买了房,周末会选择回城与家人团聚。因此周五下午开完会,他们不用再赶回单位,而是可以直接回家。
可如果会议安排在周五上午,上午会议完毕之后,按规定,乡镇干部还要继续回单位上班。当他们匆忙赶回单位,可能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也许还没进入工作状态,又到了下班时间。于是,乡镇干部又要从单位往城里赶。这样来回折腾,乡镇干部在路途上浪费了大量时间。而这些浪费的时间,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只要将会议时间定在周五下午即可。
基层减负不用搞得“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相反,站在基层干部的角度,围绕着他们的痛点、泪点,多些换位思考,多些将心比心,多些设身处地,有针对性地推出一些“细节关照”,就能带给他们满满的“获得感”。
来源:红网
作者:沈道远
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