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建议青岛“新冠高架桥”改名当笑话
红网时刻 字号:
2020-03-01 19:17:25

近日,位于山东青岛的“新冠高架桥”因名字引热议。有网友致信青岛市市长信箱建议对该道路改名,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发布了对此信件的答复信息: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2月29日澎湃新闻网)

在疫情防控期间,居然有网友出于对新冠病毒的仇恨,跟青岛的“新冠高架桥”干上了,但是只要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建议青岛新冠高架桥改名,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首先,命名时间有先有后。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的答复称:“对您反映的问题,市民政局进行了落实,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而新冠病毒的名称比新冠高架桥晚了9年。青岛的路桥名与病毒名不慎撞车,如果硬要更改其中的一个名称的话,从道理上说也应该是保留前者而修改后者,怎么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呢?

其次,名称来由互不相干。青岛的新冠高架路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高架,分别跨过普集路、铁路货场后接入昌乐河右岸,向北主线分为两幅,分别沿昌乐河两岸高架,经昌乐河立交接入杭鞍高架路,全长约3.5公里。不难看出,其名称由来是取新疆路的“新”和冠县路的“冠”,也没有“新的冠军、新的成功、新的突破、新的收获、新的希望、新的衣冠”等牵强附会的多重吉庆含义。而新冠病毒的命名过程是这样的:2月8日国家卫健委曾发布疾病的暂命名,统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2月11日晚,WHO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日内瓦的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上宣布,2019年底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正式命名为“COVID-19”。在此之前,这个新型冠状病毒并没有正式的名字,此前流行的名字是2019-nCoV/novel coronavirus。可见,路桥名、病毒名两者风马牛不相及,没有半毛钱关系。

再次,改名浪费公共资源。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道路改名后,连带路牌、站牌等都要换,社会成本巨大。道路改名还会给市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一条道路的名称更改后,附近居民家的门牌要变更,接着便是户口簿、通信地址、房产证等证件的变更,而企业、商户也要进行土地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一系列证件的变更。由于老百姓对新的名称要有一个很长的适应期,有的地方还出现道路改名后,当地居民找不着北的尴尬现象,2001年2月,江苏省设区市淮阴市改淮安市,当地本来就有淮安县,直至今天,当地还有不少人“淮阴”“淮安”到底说的是哪里还傻傻分不清,请问青岛新冠高架桥能随便改名吗?

网友给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写信,建议政府给“新冠高架桥”改名,理由是这个名字不吉利,有人还两次写信。一封信中说,新冠疫情让全国人民不寒而栗,有网友建议青岛市将“新冠”高架路改名为“武汉”高架路,以表示武汉必胜,中国必胜的信心。我看这些网友真的被新冠病毒给吓破胆了,以至于闻“新冠”而色变。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如此草木皆兵,改个名称就有用吗?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公众可别把网友建议青岛“新冠高架桥”改名当笑话,这一建议暴露的是一部分人战胜疫情的信心严重不足。阻击疫情,信心是第一剂良药。阴霾终将散去,春天即将到来。大疫当前,只有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才能最终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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