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湘公发〔2013〕21号)及《张家界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分工界定标准(试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0年3月1日
二、申报要求
对于2019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已发文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本辖区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重新申报;对于区消防救援大队未掌握及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
见附件1、2
四、特别提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全区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于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畴,在限定时间内将附件2表格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未按照要求申报的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标准的单位以及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举报投诉、信访接待中发现的相关符合条件单位,大队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失信名单,并进行媒体曝光,追究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联系人:王志勇,办公电话:5614908,邮箱:1821686040@qq.com)
特此公告!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安消防队代章)
2020年1月14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关于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通告附件1-2.doc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