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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海市将正式开始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万元。此举标志着垃圾分类被倡导20多年后,终于被正式纳入法治轨道。
垃圾围城状况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严峻:北京日产垃圾用卡车装能排满一整个三环路,杭州每三年的垃圾能填满一个西湖……“大自然为人类创造嘴的初衷是为了吃饭,没想到会伴生出无限冗余。”无怪塔勒布在《黑天鹅》中感叹。作为排头兵的上海市,经过“绿马甲”几个月的密集督导已取得试点初效,即将施行的“垃圾不分类要处罚款”新规,更是攻破全国垃圾围城处境的第一记重拳。
值得反思的是:垃圾处理,若仅满足于依靠罚款的法规机制,仍旧是被动低效的。说句实在话,我国各大公共场所前些年还处在“垃圾勿随手乱扔”的水平线上,在精神文明建设相对发达的北上广深等还可以较为顺利地推行,一旦落实到四五线城市和村镇,从垃圾分类末梢进行的强势管理势必会困难丛生。因此,强制之余,还需要通过多种措施引导形成垃圾分类的社会风气。
整治垃圾乱丢,要靠立法执法;根治“垃圾围城”,需从源头纠起。
放眼全球,新加坡着力重新设计商品包装,从第一环就减少了包装垃圾“出场”,从而减少了新加坡三分之一的生活垃圾。这种从源头治理的行为,对于每周至少4亿份外卖盒子飞遍大江南北的我国现状,不失为一个参照。源头治理更体现在观念上。作为较早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比利时将垃圾分类当做了每户家庭的必修课,孩子从小就学会辨认、学习不同垃圾的处理方法,配合政府严密完善的法治制度,让该国成为全世界在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样本。
上海几所小学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好思路:生产厂是否能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所属垃圾类别。例如,干垃圾是黑点,湿垃圾是橙点。设想一下,今后从货架上取下酸奶盒,底部标有代表可回收的蓝点,吸管标有代表干垃圾的黑点,既让消费者有章可循,也有助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等,不一而足。
正如马太效应里的突围,想挣脱“垃圾围城”,就必须获得一定的加速度,而法治就可以借助密集的压力实现这种加速度,从而让城市摆脱怪圈。那么,如何因地制宜地逐步扩大推行面、如何让垃圾从末梢“一扔”的大力规训,流动向“习惯成自然”的不经意,也许是接下来该提上议程的刚需。
法治出拳、“上”正轨了,唯第一步;源头整治垃圾围城,是一个关乎全体人民生活福祉的长期课题。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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