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9日讯(记者 成文杰)4月3日,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的村霸雷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在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东安县人民法院以雷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雷某某现年58岁,系东安县井头圩镇上大村伍塘6组村民。长期以来,雷某某依仗家里兄弟多、势力大,在村里称霸一方。
2017年10月,唐某某承包井头圩镇上大村6、7、8组村道。在施工的过程中,雷某某以组道必须从他家门前经过为由强行阻工,强行改变了6、7、8组村道原规划路线,还向唐某某索取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4月至5月,蒋某某因先前承包的井头圩镇上大村6、7、8组村道存在质量问题,按县交通局要求进行整改。在施工整改的过程中,雷某某提出将整个路面全部打烂重新硬化的无理要求,并先后阻工三次,致使道路无法施工。他还向蒋某某索取人民币六万元,未果。
2018年4月4日,东安县井头圩镇上大村村民联名上书要求严厉打击村霸恶势力。5月11日,雷某某因阻工被东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5月21日,东安县公安局对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得知雷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长期横行乡里、为祸一方的‘村霸’被绳之以法,我们才能过上安宁日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些村民憋在心里多年的怨气,终于畅快地吐了出来。
来源:红网
作者:成文杰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