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红网综合
 
10-28 14:55

红网综合讯 从人民法院报上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陶凯元应邀出席了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和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特别支持的“知识产权与贸易国际论坛”,并在开幕式上发表演讲。

陶凯元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和个人创新活力的竞相迸发,规范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创建更富竞争力的创新环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

陶凯元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科技发展的内在需求,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严格知识产权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中国在知识产权事业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中国加入了世界范围内几乎全部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并且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利益。在当今中国,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已经势在必行。在执法和司法方面,中国形成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并行、优势互补、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院以开放的姿态、国际性的眼光,建成了适应国情需要、符合国际条约标准、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中国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力图通过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回应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需求。去年11月至12月,北京、上海、广州3个知识产权法院依法相继设立。这是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创新的又一个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陶凯元强调,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和经济转型的重要依托,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贸领域的核心议题和重点内容,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与此同时,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面对共同的问题和挑战,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交流合作更加重要。本次“知识产权与贸易国际论坛”,聚焦科技和贸易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前沿问题,交流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新进展和成功经验,一定能够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智慧和力量。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美国驻沪总领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盛勇强、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美国商务部、专利商标局、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律师协会负责人等出席了开幕式。

陶凯元在开幕式前,还会见了专程参加论坛的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沙伦·普罗斯特为首的美国法官代表。在亲切热烈的气氛中,陶凯元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和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的有关情况。回顾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美国司法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法学院校的成功的交流合作,并就今后继续加强各项交流合作进行了协商。

在接下来为期两天的时间里,中、美、英、德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司法、行政、学术及产业界的专家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与贸易发展”“知识产权司法及审判模式”“中国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及其管辖权”“知识产权:临时禁令与损害赔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创新与商业秘密”“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全球贸易”和“知识产权与贸易领域的替代性争端解决”等议题展开研讨。

(注:题图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