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蒿素专利有局限注册了也可以仿制”
南方都市报
 
10-08 09:15

南都讯 (记者 袁浔杰) 屠呦呦斩获诺奖,让“青蒿素”几乎成为这两天最火的词。这其中关于青蒿素产品专利权被国外注册的问题,又被大家翻了出来。

知名疟疾防治专家、广州中医药大学李国桥教授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治疗疟疾的药,注册的专利有局限,因为国际上早有规定,疟疾、艾滋病、结核这三大病注册了专利某些情况下别人也可以仿制。

李国桥在表示:“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疟疾、艾滋病、肺结核是世界三大传染病。而前几年世界卫生组织有规定,这三大病的药申请了专利,有些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仿制你的。因为这三种病危害全人类,要让大家都能享受到新药。”

记者翻阅资料显示,关于药品的专利保护和生命健康保护的争议就一直不断。

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WTO)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考虑,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这个协定被认为过于强调药品的专利属性、淡化了其保护生命健康的特殊属性,所以一直存在争议。

2001年,在卡塔尔发布的“多哈宣言”强调了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健康的重要性。

2003年,世贸总理事会通过的《关于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也指出,发展中成员国和最不发达成员国在国内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比如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时,可以基于公共健康目的,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强制许可制度”,以生产、使用、销售有关治疗产生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

2005年,WTO通过了《TRIPS协议修订议定书》,允许WTO成员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利益实施药品强制许可,给发展中国家为公众利益强仿药品扫清了法律障碍。

李国桥认为,研究青蒿素就是为了要在世界范围内消灭疟疾,所以别人注册的青蒿素的专利,一些贫穷落后的国家,为了治病救人也可以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