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对 国有企业的领导
经济日报
 
09-17 15:21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的发展与坚持党的领导密不可分,加强党组织对国企的领导,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是一个特殊领域,现在搞市场经济,要听市场的,不能听党的,和市场保持高度一致才是“硬道理”。更有甚者,有人公然说党不应该插手国有企业改革,党管企业不利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国有企业姓“党”名“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就是要管好国有企业。党不但要管国有企业,而且一定会管好国有企业。党管国有企业要求国有企业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讲话精神,用这些讲话精神统一国有企业管理者的思想。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等都是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此为依据,并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样才能把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思想领导。当前,一些包括国有企业管理者在内的干部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心里没有任何敬畏,行为没有底线。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加强党的思想领导,增强广大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党员干部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迫在眉睫。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思想领导首先就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使他们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能立足于共同的思想基点。要对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努力使他们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拥护者和忠实执行者,自觉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其次要切实加大对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精准掌握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精髓,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把马克思主义具体化、本地化、实践化;真正保持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坚实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清醒地面对所面临的社会矛盾问题,更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在社会政治方面有远大的目标,在党性修养方面要有严格的锻炼,在道德品格方面要有崇高的追求;真正保持对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的坚定信心,充分认识现阶段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等,不犹豫,不徘徊,不怕困难,迎接挑战,接受挑战,致力于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当前,一些企业党组织对如何有效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感到困惑。有人认为党管干部束缚手脚,国有企业不能自主选拔任用人才。尤为突出的是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这些问题说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必须加强党的组织领导。首先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妥善处理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关系,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其次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再次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重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企业领导班子决策和用人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企业改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等权力运作重要环节的监督。要把党组织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职代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洪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