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二五”成就回眸:创业带动 就业优先
湖南日报
 
10-28 10:32

湖南日报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忠东 徐利平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370.96万人,已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23.7%;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每一年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面对全球性的经济与就业双重压力,全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局势稳中向好。

就业促进能力不断增强,就业人数持续增加

10月21日,省统计局通报2015年前3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湖南城镇新增就业64.2万人,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1.8%。

“十二五”末的这一年,我省实现就业目标并超预期,没有悬念。

“十二五”期间,我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就业规模继续扩大。2014年末,全省从业人员4056万人,较之2010年末的3982.73万人,增加73.27万人。

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截至今年9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370.96万人,已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23.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357.13万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19%;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每年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均在4.3%以内。

“十二五”期间,我省GDP年均增速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就业压力日益加大。我省劳动年龄人口呈逐年增加趋势,城镇每年有近70万新成长劳动力需要就业,就业总量压力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我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局势稳中向好。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稳中有进增强了就业促进能力。

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4.7∶46.0∶39.3,调整为2014年的11.6∶46.2∶42.2。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就业结构升级,第三产业成为湖南吸纳剩余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部门。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10年的16.7%增长到2014年22.8%,对吸纳就业意义重大。如目前全省规模以上餐饮企业3.8万家,吸纳就业约200万人。

政府引导、政策促进,带动就业效果愈加明显。近年来,我省制定了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出台了新一轮更加积极的“1+3+X”就业创业新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简政放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我省稳增长和保就业的新引擎。

实施“双创”引领,创业成为拉动就业的新引擎

“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1年,我省启动4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启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确定了144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2012年末以来,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的就业方针,我省积极探索一条“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经济与就业联动增长新路径。

在全国率先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推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等前置审批制度改革。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此为总领,加上3个配套子文件,以及20多个具体配套措施,形成更为完备的“1+3+X”的创新创业新政。

针对大众创客,实施“双百工程”;针对创业地域,实施“2151工程”;针对创业载体,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示范园区评选,形成一套立体助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组合拳。

设立全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5年省本级安排落实2亿元,并逐步增加规模,从省到县建立“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扶持资金力度空前加大。

创业,成为全省带动就业的新的增长极。据省工商局统计,2014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42.4万个,与2010年比,增加10.7万个,带动城乡就业80万人。今年1至9月,全省新增市场主体32.8万个,带动城乡就业60.58万人。

坚持底线思维,托底帮扶重点人群稳就业

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一直是就业的重中之重。湖南贯彻“守住底线”工作思路,分层次实施援助帮扶。

创新思路,打造“三条就业援助保障线”:通过“积极政策援助保障线”、“招聘留岗援助保障线”和“公益性岗位托底援助保障线”,对就业重点人群和困难人员,既鼓励主动就业创业,还通过在国有企业及基层公共管理服务领域留出5-10%岗位和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援助。

针对我省新一轮国企改革、湘江流域治理和淘汰化解落后产能产生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全省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的同时,重点支持湘潭市竹埠港创建我省首个淘汰落后产能失业人员再就业示范基地。

将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将全省失业保险金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5年来,我省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达167.7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累计达58.9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