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天明的手机中还留存有帮助项婆婆的视频
20日19时许,家住武昌黄鹤楼街西厂口社区56岁的居民余天明回家时,发现对门88岁的项婆婆房门半掩着,透过门缝,余天明看到项婆婆满脸是血,估计老人在家里摔倒受伤。因为帮助老人反遭索赔的事例经常见诸媒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余天明没有贸然进门,而是先跑到楼下喊来街坊谢定懿帮忙,全程录像作证,一起将项婆婆送到了附近的三医院。
对此,相关专家表示,其实救助老人没必要自证清白,不过,这折射出当今现实社会的一种无奈。
对门太婆摔倒满脸是血
20日19时许,天色已黑。在武昌区民政局当司机的56岁居民余天明,回到黄鹤楼街西厂口社区九龙井小区4栋2单元2楼的家中。
余天明家的正对面,住的是88岁的空巢老人项婆婆。出于关心,余天明经常会去打个招呼,嘘寒问暖。
当晚,项婆婆的门半开虚掩着。余天明朝里面张望时,顿时吓了一跳:项婆婆满脸血迹地站在客厅,扶着桌子,正在用餐巾纸擦血。
余天明在门口问她:“您家这怎么了?”项婆婆说她摔倒了。
“您家先别急,我马上下楼找人来帮忙。”余天明嘱咐项婆婆。
因为救助老人反遭索赔的事例比较多,确实也有老人因为上了年纪,常常是刚发生的事和说过的话,都不记得。余天明怕被误会,没有贸然进屋。另外,老人年纪确实也大了,也需要再找个邻居来搭把手。
出手相助请街坊录像作证
余天明首先给街坊郑世荣打了电话。
“我当时在中华路那边打工,还没有下班,实在是走不开,赶不回来。”昨日下午,郑世荣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这样的事,确实容易产生误会,她当时还帮忙打了电视台的电话,希望记者前来帮忙作证。
找郑世荣未果,余天明跑到楼下一个棋牌室,和两名相识的邻居说了自己的顾虑,希望有人能够上楼帮忙作个证。有的邻居劝他莫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装作没看见算了……”
项婆婆满脸鲜血,如果没有人管,失血过多,后果不堪设想。余天明心想:这事他管定了!
随后,余天明又来到附近的一家副食店。店主31岁的儿子谢定懿正好在。听说项婆婆受伤,谢定懿二话没说,便随余天明前去施救。进门前,他打开余天明的手机,开始录像。
小区旁边,就是武汉市三医院。余天明和谢定懿小心翼翼地扶着项婆婆下楼,将项婆婆送到急诊室。她的右额有一道数厘米长的伤口,医生为其清创缝合,还打了破伤风的针。从进门施救,到送医救治,谢定懿全程用手机录了13分钟的视频。因为有急事,谢定懿先行离开。余天明帮忙支付了约200元的医药费,一个人在医院忙前忙后。
当时,邻居们都不知道项婆婆子女的电话。余天明找到西厂口社区副主任许署,最后通过社区网格员联系上了项婆婆的子女。当晚10时许,项婆婆的三个子女陆续赶到三医院看望母亲。11时许,余天明才放心地离开了医院。
热心的他还报警证清白
余天明将项婆婆送到武汉市三医院后,还曾报了警。武汉市公安局首义广场警务站的民警前来医院,进行调查了解,帮助余天明证明清白。处警民警建议,市民遇到类似的情况,如果情况危急,可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同时也可报警。
21日下午,记者在西厂口社区采访时,居民们纷纷夸奖热心快肠的余天明。
余天明曾在社区当过七八年的安保队员和队长,他的老同事匡春燕告诉记者,前晚,余天明救助完项婆婆后,听说黄鹤楼南路下桥匝道桥底下流浪人员的住处失了火,看到他们准备去救火,他又主动加入到救火队伍中来,一直忙到次日凌晨两点左右。
2002年,当时还在开出租车的余天明,曾协助民警,在首义广场抓获了一名抢劫嫌疑人;2003年,武昌彭刘杨路口,一辆小车与一农用车迎头相撞,司机被卡在车内,满脸鲜血,昏迷不醒。正在附近消夜的余天明等人赶紧跑过去,找来铁锹、扳手,合力将撞瘪的车门撬开,将伤者迅速送往医院。
对于余天明帮助项婆婆时“自我保护”的做法,邻居们都表示理解,纷纷感慨当下“好人难做”,因此,在这样的氛围下,像余天明这样的好人,更值得褒奖。
老人女儿:自己若遇到这样的事也会掂量再三
21日中午,记者来到项婆婆家时,项婆婆的女儿正照顾她吃过饭准备休息。记者看到,项婆婆的右额,还被白纱布包扎着。
项婆婆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摔倒受伤的。她的女儿分析,因为床边桌子上放的一碗花生米撒了一地,估计母亲是在找东西时,不小心从床上摔到地上,额头受了伤。
“母亲性格太好强了。”项婆婆的女儿说,她自己也是快60岁的人了,家住武昌水果湖,还有两个哥哥,住在雄楚大道那边,老人就是喜欢一个人住,也不愿去养老院。“平时,我们天天跑过来看她。”前天她在母亲家吃过晚饭,刚安顿好母亲回家,不料母亲还是出了事。
项婆婆的女儿事后也知道余天明帮助自己母亲时的顾虑,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毕竟老人年事已高,许多事情自己都说不清楚。将心比心,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也会掂量再三。
“这次真的很感谢他救了我母亲,他真是个好邻居!”昨日下午,项婆婆的女儿不停地向记者夸余天明,“你们可以好好宣传一下他。”
专家说法 救人者该不该自证清白?
法律专家:完全没必要
对于救人者自证清白的做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张德淼认为,救人者此举在当前老人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司法曾有误判或可能被误解的情况下,实属无奈之举。其实,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老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施救者就是加害方,就应该判定施救者无责。这样才能体现鼓励公民向善的司法精神。
公民好心扶起倒地老人,却遭遇“碰瓷”的事,一再上演。抛开情绪化的表达,这种案件在法律上就是普通的侵权案件,“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被扶老太觉得救人者就是肇事方,那么就应举证证明是救人者造成的损害; 如果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有必要的话,政府可以为扶人者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如果一方在法律渠道之外搞“纠缠”,警方就应该依法申诉、警告。这样才能让救人者有底气,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让爱心不再纠结。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认为,救人者自证清白,隐藏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也折射出老人养老难的问题,“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和养老机制,才是当务之急,也能遏制和消除这个不正常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