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8月24日讯 为了得到上网吃喝的费用,未成年的小飞和小哲竟连砸16辆车,偷盗车内财物。最终,小飞因不满16岁未受到刑事处分;小哲则因盗窃罪,被雨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再过一个月,小哲服刑期满便要出狱了。他们的未来如何,仍令人担忧。
网吧吃睡半个月陷入困境
平时上网,累了就在网吧里睡;饿了,就买点零食或叫个盒饭。2014年9月21日凌晨,在岳塘区新一村某网吧熬了半个多月后,15岁的小飞扛不住了。
“最近变天,衣服不够穿,身上又没钱。要不,我们出去‘搞点事’,再去买衣服穿。”小飞的提议,很快得到17岁的小哲回应——“要得,正好最近没有洗澡,搞点事去开间房洗澡。”
两人嘴里的“搞点事”,就是去“偷东西”。
两三年前,小飞、小哲就曾在湘潭县石潭镇街上偷电缆,被当地派出所抓住。因年龄较小,警方对他们批评教育一番后,就放了。
这一次,两人将目标锁定在汽车内的财物。
偷来砸车神器“安全锤”
说干就干,小飞、小哲当即出了网吧,拦的士去找“猎物”。
当车即将开到岳塘区建设路口时,小飞突然想到,要砸车,他们缺少一件趁手的“兵器”。
“潭城那边停了很多公交车,车上有安全锤,先去搞个锤子。”于是,小飞让的哥往雨湖区潭城开去。
下车后,眼尖的小飞在一堆公交车中,发现一台没有关窗户的,遂爬了进去,成功搜到一个安全锤。
“神器”到手,两人分工——力气大的小哲砸碎汽车玻璃,个子小的小飞进车内找财物。
至于偷来的财物如何分赃,两人也约定:现金由小飞保存,供两人上网等开销用;其他东西,先由小哲保存,事后再去商店兑现。
接连出手,16台汽车遭殃
随后,小飞、小哲来到雨湖区韶山西路红旗小区。在那,两人首战告捷,小飞成功从一辆黑色越野车中搜出一张百元大钞,及一包硬蓝芙蓉王香烟。
当天凌晨5时许,他俩来到雨湖区解放北路新建村时,遇到意外——小哲砸车时,触发小车警报。
“我和他赶紧跑,一直跑到解放北路,才拦到一台的士,回到原来的网吧。”当天,两人瓜分香烟后,将偷来的钱花得一干二净。
初尝甜头后,两人于9月22日凌晨、23日凌晨“再接再厉”,先后砸烂14辆汽车的玻璃,又累计盗走现金400余元、香烟8包(合计329元)、打火机1个、羊毛风衣1件。
网吧睡觉,偷来的财物又被人偷走了
接连砸车,两人也吃不消了。
2014年9月23日凌晨3时许,最后一次作案后,两人又回到网吧。
“我把安全锤放在偷来的一个红布袋里,里面还有6包硬蓝芙蓉王,一个打火机。”小哲回忆,睡觉前,他特意将布袋扎紧,搁在身边;可上午10点醒来时,袋子被人偷走。
遭遇“黑吃黑”,小哲气得不行,还曾找网管查看监控。
当天下午3点,两人落网。
事后民警了解到,小飞、小哲两人家境不好,都是早早就已辍学;两人的父母也均已离异,从小缺少亲情关怀。(记者刘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