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6日讯 湘潭县的刘正午怎么也没想到,他花费440多万元,去年通过县国土局公开拍卖并办好了土地权证的土地竟然无法使用。原因让他大吃一惊:这些土地竟然早有主人。
怪事:拍卖所得的土地竟另有“主人”
刘正午告诉记者,2014年9月3日,他在湘潭县国土局的国土资源交易网,依法合规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以441.34万元的价格竞拍获得湘潭县白石镇新荷村、新桥铺村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当时湘潭县国土局挂牌该土地的拍卖须知中,明确写明该宗土地情况:1、该宗地界线是否明晰:“是”; 2、该宗出让土地征拆补偿情况:“已到位”;3、该宗出让土地是否存在违法情况:“否”;4、该宗出让土地规划情况:“符合规划”。因此他才敢拿出多年积蓄及到亲戚手中融资和银行贷款来拍卖该宗土地。并于2014年11月10日交齐所有税费,并办理了该宗土地的国土使用权证,并取得湘潭县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谁料刘正午在对购得的土地实施“三通一平”工程的开工当天,突然聚集大量人员前来阻工,其理由让他“瞠目结舌”,这些人员称他们早就买了这些土地。
后来通过湘潭县公安局中路铺派出所调查证实:刘正午拍卖来的土地中的大部分,已于2009年至2014年间,由“湘潭县白石镇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卖给了70多户人家。
依法公开拍卖来的土地,竟然有这么复杂的背景,刘正午只好找县国土局。但县国土局称,我们已给你办理了合法的购地手续,这宗土地情况是白石镇政府报上来的,其他的事应该去找白石镇政府。刘正午找白石镇政府,他们则说,土地又不是我卖给你的,有问题应该找国土局。两家单位互相踢皮球,而刘正午前后投入了700多万元,工程却无法开工,眼看数百万元面临“打水漂”,他心急如焚。
内幕: 土地拍卖原是“量身定做”
一块已经卖出的土地为何会拿出来搞招拍挂呢?7月底,记者来到湘潭县白石镇政府,镇国土所倪所长介绍说,刘正午拍卖所得的土地确实另有其主,早在2008年,白石镇政府搬迁到新址,镇政府因财力紧张无钱修路,便引进了湘潭县白石镇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双方约定,由公司负责修好出入镇政府的道路,镇政府作为回报,将道路两边的集体土地交给该公司开发经营。其后,该公司便陆陆续续将这些土地做为门面地基,出售给了大约70多户人家。
但该公司一直未取得这些土地的合法手续。因为法律早有规定,集体土地不得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的程序取得。白石镇政府只得申请将这些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想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让该公司合法拥有这些土地。
记者从湘潭县白石镇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姓齐的负责人处也证实了此事。他说,当初公司卖地是得到镇政府许可的,购地的人中,有40多户还是政府工作人员。为了能够合法拥有这些土地,该公司配合镇政府于2011年申请将这些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所有的材料都是该公司报送的,当初计划就是要让他们公司顺理成章合法地拥有这些土地,谁知被刘正午“搅了局”。
土地招拍挂制度岂容儿戏
既然刘正午已经合法取得了这些土地,为何不能理直气壮地使用呢?刘正午告诉记者,现在,国土部门一方面承认他通过招拍挂得到的土地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却又要他与湘潭县白石镇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原因竟是他拍卖的这些土地,房前屋后的公共用地都未变为国有土地,刘在此建房犹如空中楼阁,没有出进的通道。而按正常的土地拍卖,这些土地本应该一起划入红线图出让。
白石镇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齐姓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如果上级认为该公司出售土地不合法,他们可以将购地款退给各位买地人,但这些土地前面8米、后面4米的地盘并未划入刘正午购地红线图,刘正午想在此搞开发前后都没有出路,根本就行不通。言下之意就是,别人买了这块地都没用,只有他们才能使用。
看来,为保证这次土地拍卖“量身定做”,有关部门和单位还设下了一个陷阱。
在采访湘潭县国土局时,该局对以上说法没做解释,只是说刘正午是通过合法手续获得土地的,湘潭县白石镇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买卖土地已交公安立案。他们现正在研究解决善后问题的方案。
国有土地出让实施招拍挂制度,本意就是让国有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杜绝腐败产生。不能让一些单位和个人假借这一制度,让不合法的土地交易变为合法,更不能让合法取得土地的人成为受害者。(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