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补领结婚证 需证明"我就是原来的我"
红网
 
07-30 15:24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刘女士夫妇)

(刘女士夫妇在湘乡市民政局补领到的结婚证)

红网长沙7月29日讯(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肖彬)刘女士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干部,因为结婚证在转业工作当中不慎丢失,刘女士夫妇于是前往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补领结婚证,却遭遇需要证明“我就是原来的我”。

市民补领结婚证 遭遇证明“我就是原来的我”

刘女士是湘乡市人,2005年户口迁入长沙市雨花区,如今买房需要结婚证等资料,而自己的结婚证又不慎丢失需要补领。前几日,他们带齐所有资料,向现在户口所在地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花了整整半天时间,这结婚证还是没有补领到。

刘女士介绍,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以原婚姻登记档案上第一代身份证和现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为由拒绝办理。

“第一代是15位,第二代是18位,可是身份证里面的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没有一点错,为什么登记处工作人员非要他们去有关部门证明这两个身份证号码是同一个人呢。”更让刘女士不解的是自己居民户口薄里面的信息和现在二代身份证完全吻合,信息不一致是由于身份证信息升位造成的,却还需让自己去取证来证明“我就是原来的我”。

两身份证地区代码不一致 不属于升位造成的需要补开证明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在审理刘女士补领结婚证的过程中,发现刘女士2004年是用15位号码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现在补领结婚证用的是18位号码二代身份证。

然而,刘女士身份证上前几位数字由430381变成430302,按照正常身份证升位应该是在出生年份前加上19、再在尾数上加上一个号码,而刘女士提供的2个身份证信息,出生年月日没有问题,但是地区代码上出现了变动,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无法证明这两个身份信息为同一人,所以才叫他们去有关部门开具证明。

工作人员表示,问题出现后,他们曾打电话咨询过公安部门,得知刘女士身份证信息变动异常,不属于身份证升位造成。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户口薄与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不是因为升位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则应要求当事人先更改一致再办理登记”,他们才要求刘女士去开具证明。

另外,刘女士带来的原婚姻登记档案,上面有其15位第一代身份证和变更后写有18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湘乡市民政部门在登记时,已经证明了这2个号码是同一个人,其实可以不用去公安部门开具证明证明。

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现在这张能证明2个号码是同一人的档案,上面骑缝章不够显眼,只有一点红印,看不到全部印章,还是要刘女士去原婚姻登记地区盖全印章,才能在长沙办理结婚证补领。

原婚姻登记地十分钟内补领到结婚证

无奈之下,刘女士28日回到了湘乡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到十分钟,他们就顺利补领了结婚证。时刻新闻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湘乡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其表示,他们翻阅了刘女士原婚姻登记档案,确认了身份信息,才给予补领的。按照一般流程,如果长沙市雨花区民政部门没有办法证明他们开具的原婚姻登记复印件是真实的,他们可致函确认,当事人可以不去原婚姻登记地补开证明。

刘女士觉得,婚姻登记处按制度办事无可厚非,就算一时难以确认,给湘乡市民政局去个确认函就完全可以不必要老百姓来回不停折腾去证明“我就是原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