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7月26日讯 朋友家人出了车祸,向你借1000多元应急,相信一般人都会相信并借钱。被告人彭某就是利用大家的这个心理,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在宁乡县大屯营镇、道林镇以及湘潭县等地多次通过以家中需要备置货物、亲戚开车撞人等理由,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300元。记者从宁乡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宁乡县法院认定彭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提起自己被骗走的1200元,宁乡县大屯营镇的周先生便气不打一处来。原来,日前一彭姓男子来到宁乡县大屯营镇周先生经营的纸扎寿服店,以叔叔去世需要从周先生店内购买祭奠用品的方式与他搭讪,在搭讪的过程中,彭某假装接了一个电话,随后就向周先生称自己舅子开车撞了人,自己身上只有2800元,还需要1200元,向周先生借1200元。周先生见彭某一脸诚恳,又是家中有急事,还愿意留下借条和电话号码,于是便将钱借给了他。谁知后来打彭某的电话,他一直不接,周先生便知道被骗了。
遭彭某“借钱急用”的谎话骗走钱的还不止周先生一人。湘潭县云湖桥镇谢先生在自己村上经营一家批发部。某日,彭某来到他店里,以家里办满月酒需要进货,与谢先生攀谈起来,随后在聊天过程中彭某假装接了一个电话后,便神色焦虑地向谢先生谎称儿子开车撞了人急需借钱,从而骗取谢先生3500元。
检察官发现,在类似案件中大部分受害者为经营小店铺的老板,这类人群每天接触形形色色的客人,为了能保持良好的生意关系,非常愿意帮助客人解决困难。检察官提醒,在做生意的同时,遇到对自己异常热情的陌生人搭讪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更不能在没有充分掌握对方情况的基础上随意借钱给他人。如有人对自己实施了诈骗,不要因为金额小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应及时报警,便于之后对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掌握和受害人钱物的追回。(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刘娥 赵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