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陈旧的黑白照片,如今是朱庆珍心里唯一寄托。《潇湘晨报》实习生杨杨摄
潇湘晨报7月24日常德报道 一张陈旧的黑白照片,如今是常德石门人朱庆珍心里唯一寄托。7月22日,捧着照片的她失声痛哭,眼圈通红。
照片中的小男孩是朱庆珍的儿子,今年28岁,两岁时被人拐走,至今渺无音讯。朱庆珍的人生充满悲情色彩,大儿子被拐,小儿子16岁时参与斗殴被杀。
朱庆珍的寻子之路一度柳暗花明。涉嫌拐骗儿童的嫌疑人去年曾被逮捕,但案件线索的中断、追诉期限的限制,令这位49岁母亲再陷困局。
失子之痛
回来后得知儿子被神秘女人拐走
儿子被拐的那天,是1989年农历10月15日,那段时间,朱庆珍跟车押运一车桔子去了安徽。当时2岁的儿子小勇(化名)由外婆杨兰英带着,住在石门县新铺乡毛家裕村。
几天后,朱庆珍得知儿子被一神秘女子带走,“直接就瘫倒在地上了。”
朱庆珍从杨兰英口中得知当日情况。当天,一陌生青年女子来到杨兰英家。女子对杨兰英说,朱庆珍在大庸(现为张家界市),委托她带孩子去大庸玩。杨兰英信以为真,决定抱外孙一起去。当天下午,杨兰英抱着外孙跟那名女子出门,搭上驶往石门方向的客车。
在10公里外的新关镇,杨兰英随女子下车。外孙肚子饿,杨兰英将他放到路边,自己走到附近店铺买包子。等杨兰英买了包子出来,发现外孙和那名女子不见了。
杨兰英急了,她在新关镇找了一下午,又冒雨到县城找了一天一夜,仍不见外孙踪影。三天时间,哭成泪人的杨兰英只吃了半碗红薯稀饭。
几天后,朱庆珍从外地回来,发动亲戚朋友在全县寻子,但无果。
神秘的人贩子
知道是谁,但26年来都未曾谋面
一个月后,朱庆珍得知拐走儿子的青年女子叫覃开中。26年来,即使覃承认当时带走了小勇,朱庆珍一直未能与她见上一面。
告知孩子有可能是被覃开中抱走的,是石门县建筑公司的退休工人江策勋。江策勋多年后接受警方调查时称,小勇失踪的那天下午,他从澧县搭客车回石门,在张公庙车站发现覃开中和一名叫做邹纯清的男子在一起。“覃开中怀里抱着一个小孩,一两岁的样子。”江策勋说,他和覃、邹熟识。“我百分之百确定是他俩。”7月21日,江策勋告诉记者。但覃手中抱着的,是否是朱庆珍的孩子,当时去了哪里,就不得而知了。覃、邹两人对此说法予以了否认。
朱庆珍说,她曾跟邹纯清交往过几个月,当时,朱庆珍已和一姓龙男子分手,小勇由她抚养。“他去过我家很多次。”朱庆珍说。
朱庆珍怀疑,覃开中拐走自己儿子,是受邹纯清指使,“他就在是报复我。”对此,邹纯清坚决否认。
7月22日,覃开中对记者说,孩子是她带走的,“当年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犯了错。”
2010年,覃开中接受警方调查时说,她是受一老年妇女和小勇的爸爸之托,骗走了孩子。孩子被这两个人带走了,具体去了哪,她也不知道。覃开中说,委托她的男子是广州人。
朱庆珍认为,所谓的老年妇女和“爸爸”,是覃开中“捏造的”。朱庆珍一直想找覃开中当面质问,但26年来,覃开中一直避而不见。
法律的困局
“事实确定,但拿她没办法”
1989年,朱庆珍曾向公安机关报案。1990年,重新组建家庭的朱庆珍生下小儿子。2006年,小儿子因参与斗殴被杀。此后,朱庆珍继续奔走反映,希望找到被拐失踪的大儿子。
但覃开中仅仅只在1989年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两千元,之后一直未受到法律惩罚。2010年,石门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4月,覃开中涉嫌拐骗儿童被逮捕。邹纯清亦被刑事拘留,因证据不足未批捕。此后,覃开中被移送石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5月,常德市检察院复查后决定对覃开中不起诉,理由是已过追诉期限。拐骗儿童罪的追诉期限是10年,朱庆珍儿子被拐至今已20多年。
□进展
朱庆珍已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诉
“覃开中拐骗儿童的犯罪事实是确定的,但我们现在拿她没办法。”石门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郭大坤告诉记者。“主要是当年的强制措施这一点不清楚,这是判断是否还具有追诉时效的关键。”
1989年朱庆珍向石门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报案后,覃开中曾被列入调查。覃回忆,她曾因此案被拘留7天,罚款2千元。时任派出所所长向新生7月22日对记者称,当年是否立案、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已经记不起了。”
检察人员前往太平派出所,未发现当年案卷。“案子肯定是立了,但办公室搬了几次,案卷找不到了。”石门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档案资料都不在了,当时到底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拘留,现在无法证实。”郭大坤介绍,检察机关由此认定,本案不符合“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条件。
目前朱庆珍已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诉。(记者朱远祥 吴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