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准备带杀猪刀上高铁被处罚
潇湘晨报
 
06-05 08:47

huangj1506285.JPG

6月3日,郴州西高铁站,一男子携带40把杀猪刀准备乘火车,被警方查获。图/潇湘晨报通讯员 莫玉鑫

潇湘晨报6月5日讯  听闻郴州地区刀具做工好、进价低,长沙一刀具店老板特意跑到当地采购。未想,刀是买到了,却没法带回来。6月3日下午,他携带40把杀猪刀准备乘火车,被铁警处以了行政处罚。

6月4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衡阳铁路公安处了解到,男子姓孙,现年44岁,经营刀具生意多年。6月3日下午5点多,当他带着40把杀猪刀来到郴州西高铁站乘坐列车时,因携带大量管制刀具在进站口被衡铁警方郴州西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孙某告诉民警,这是他第一次到郴州采购刀具。孙某过去一直在浏阳采购刀具,后来发现郴州某县刀具成本低廉,于是赶到该县进行采购。此次40把杀猪刀只是样品,如销路好还要大批量进货。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铁路公安提醒,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或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都为管制刀具。孙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携带大量管制刀具进站被处以行政处罚。(记者 覃剑 通讯员 莫玉鑫 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