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却被当闭经治 服4天药物为孕妇禁用
湘潭在线
 
04-30 14:05

湘潭市尔康医院给向女士开的醋酸甲羟孕酮片(李景辉 摄)

湘潭在线4月30日报道 近日,市民向女士致电湘潭在线新闻热线0731—58276731,称自己因一个多月没来月经,两次到湘潭市尔康医院进行检查都没有查出怀孕,医生给她开了治疗闭经的醋酸甲羟孕酮片。服药第4天向女士因身体不适去别的医院检查,却发现怀孕了。但这个时候,她才知道服用的醋酸甲羟孕酮片为孕妇禁用药物。

因为服用孕妇禁用药,其他医院医生建议她进行人流手术。事后,向女士找到湘潭市尔康医院,要求医院给自己一个说法,但是院方一直没有给出处理的结果。事情真相究竟怎样?湘潭在线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停经一个多月,小医院未查出怀孕当“闭经”治疗

向女士家住岳塘区板塘乡新农村,她告诉我们,因为一个多月没来月经,4月3日,她到湘潭市尔康医院妇科就诊,当时医生给她做了B超检查,并给她开了一些外用洗液药物,让她一周后再去医院进行复查。

4月11日,向女士再次来到尔康医院,医生给她做了尿液检查,结果显示呈阴性。“当时化验的工作人员说怀孕的状况不太明显,要我找医生诊断。”向女士随后将结果拿给妇科医生查看,医生得出的结论是向女士可能闭经,并给她开了一瓶治疗闭经的口服用药醋酸甲羟孕酮片。回到家中,向女士按照医嘱服用醋酸甲羟孕酮片,但是病情并未好转,而且还伴有心慌、腹痛等症状。

服药4天被大医院确诊怀孕,药物为孕妇禁用

服药后的第4天,4月14日,向女士来到湘潭市三医院就诊,医生给她做了验血检查。根据湘潭市三医院的验血结果显示,向女士已经怀孕,孕期为两至三周。为了确认自己是否怀孕,向女士又到湘潭市一医院、湘潭中心医院进行检查,三家医院的诊断结果都是向女士已经怀孕。

“醋酸甲羟孕酮片的药物禁忌里讲了对孕妇是禁用的,现在自己却在尔康医院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了4天。”向女士说,尔康医院在没有仔细检查确诊是否怀孕的情况下,给她开了孕妇禁用药,现在她很担心药物会对腹中的胎儿产生影响。

向女士告诉我们,她今年已经39岁了,有个女儿已经15岁。她和丈夫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好不容易怀上,现在却面临两难选择,生下来担心有畸形或者后遗症,不生的话以后还能不能怀上都很难说。事后,向女士找到医院方,希望尔康医院能够给自己一个说法。

初诊医院:很难检测确定早期怀孕,愿意承担后期检查和手术费用

随后,我们来到湘潭市尔康医院。该院医务部主任王海峰介绍,向冬梅在4月3日因一个多月没有来月经到医院门诊进行治疗,当时医生曾怀疑向冬梅怀孕,给她做了B超检查但不能确定已经怀孕,让向冬梅一周后再来医院检查。4月11日,向冬梅再次来到医院,为了确定向冬梅是否怀孕,医院对向冬梅进行了验尿检查,结果显示其没有怀孕,医生便给向冬梅开了醋酸甲羟孕酮片。王海峰说“尔康医院属于基层医疗机构,对早期怀孕很难检测确定。”

王海峰表示,一周前,尔康医院曾与向冬梅及家属就此事进行协商,当时患者家属要医院保证小孩生下来后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是怀孕到分娩的过程较长,就算向冬梅没有服用醋酸甲羟孕酮片,医院也难以保证,所以院方无法答应他们的要求。后来患者家属对是否保留胎儿的态度并未明确,所以事情一直没有确定最后处理结果。

最后,经过双方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湘潭市尔康医院开具了纸质协议,协议内容为:向冬梅在尔康医院服用药物(醋酸甲羟孕酮片),将来做药物是否对胎儿有影响的筛查,费用由医院承担。若向冬梅因服用醋酸甲羟孕酮片造成胎儿不健康需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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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甲羟孕酮片,适应症为可用于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还可用于晚期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属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药。(湘潭在线新闻网记者 李景辉 肖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