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4月22日报道 久拖赔款不履行,法院上门强制执行,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4月21日,在法院的执行压力下,长沙天池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李细荣达成和解协议。
2013年10月20日下午,天池家政承接了某公司的清洁业务,遂委托保洁团队找来李细荣做临时保洁员,工作报酬为140元/人。李细荣在进行清洁工作时,不慎从楼梯上跌下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李细荣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细荣遂将天池家政告上法庭。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家政公司赔偿9万余元。去年10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半年,天池家政以“没有赔偿能力”为由迟迟不予履行。4月21日上午,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满宏带着执行人员对天池家政的办公场所进行搜查。宣读完搜查令,执行人员对家政公司财物进行搜查。从3本现金记账本、9本收据查明,该公司有合法收入,并有履行赔偿的能力。
“公司没有赔偿能力。”公司法人代表向青海说,作为中介服务公司只是赚取差额,整个行业不景气,公司利润很低,“只要她(李细荣)愿意,可以拿走公司值钱的东西抵债。”
执行人员查明,家政公司有笔4000余元的公款。依法进行查扣时,公司财务人员声称是其私人财物,向青海也辩称,“都是员工的工资。”执行人员最终查扣这笔公款。
吴满宏说,查明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有效判决,且拒不申报财产,其行为妨害了民事诉讼。21日上午10点半,执行人员对向青海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压力,向青海与李细荣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天池家政当天支付1万元,剩余赔偿金半年内结清。(记者 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