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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性侵女生7年 被判有期徒刑12年
人民网
 
04-17 15:18

人民网4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南投县黄姓前小学主任涉嫌性侵一名女学生,从小学四年级起到高中、大学仍不放过,女学生隐忍十多年,直到男友追问才揭发兽行。法官批黄违反人伦,造成女学生一辈子伤害,昨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黄十二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四十五岁已婚黄姓前小学主任,在被害小学女学生家隔壁开设补习班,九二一地震时补习班毁损修建,他曾借用女学生住家当教室;黄男在补习班教室对她猥亵、性侵得逞。

女学生泣诉,2005年她读高一时与黄偶遇,黄再度纠缠,每月带她到摩铁或停车场性侵多次,到她读大学都还不放过;黄并威胁“不准讲出去,就算张扬,也没人会相信你”,她不敢反抗求援,个性变忧郁。

女学生两年多前交男友,交往期间常有未显示来电号码却不敢接,男友起疑追问,她才说出实情,男友转告女学生父亲并报警处理。女学生指控黄从民国2005年到2012年12月间共性侵她70多次,黄男否认,但测谎未过。法官昨依加重强制性交等十罪,判黄刑期共计四十三年十月,合并应执行十二年。

南投县教育处副处长李玉兰说,黄涉性侵案爆发后,性平会将黄解聘;黄曾申诉,但重新调查后维持解聘,教育处已通报“教部”将黄列入“不适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