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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孩子坐校车回家途中溺亡 离家不到百米
大河报
 
04-16 10:42

5岁孩子坐校车回家途中溺亡离家不到百米(图)

大河报4月16日讯  幼儿园放学后,童童被校车送到了离家还有三四百米远的地方。在独自回家的途中,童童在一个水坑中不幸溺亡(如图)。意外发生后,家长到幼儿园和教体局“要说法”,竟意外发现幼儿园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目前,幼儿园已被关停,教体局相关人员已被追责。

他还只是个5岁的孩子

在离家不到百米的地方,他掉进水坑溺亡

4月10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杞县柿园乡西王庄村一名5岁孩子在回家途中溺水身亡,原因是幼儿园校车把孩子放在离家三四百米远的地方。

接到反映后,记者立即赶到马房村,找到了涉事幼儿园。该幼儿园位于马房村东侧,通过一条狭长的胡同与主干道相连,大门上没有任何标识。走进幼儿园,只见一群人围着一座冰棺,冰棺上放着溺亡孩子的书包、衣服和鞋子。园中央有两部小滑梯,地上散落着绿色的小板凳,东南角停着两辆白色的金杯面包车,其中一辆挂着临时牌照。

据了解,溺亡的孩子叫童童,今年5岁,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平时由奶奶照顾。在幼儿园一间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童童的爷爷范念科,他告诉记者:“幼儿园都是校车接送,校车来的时候都放着音乐。”以往校车都把童童送到离家二三十米远的地方,奶奶听到音乐就出去接。但4月7日下午,奶奶一直没听到音乐,也没见童童回家,后来一直等不到,就到村里寻找。

“找了一圈,发现其他小朋友都回家了,这才慌了,地里、井里都找了,最后在离家不到100米远的一个小水坑里找到了,当时孩子已经不行了。”范念科说,出事的水坑平时没水,因为前几天下过一场雨,才积水了。

“如果校车司机能给家长打个电话,或把孩子送到离家近的地方,孩子也不会出事。”范念科说,水坑正好在孩子回家的路上。

在离家三四百米的地方,校车让他下了车

记者在范念科及另一名家属的指引下,来到西王庄村内一个丁字路口,范念科说,童童就是在这个路口下的车。

记者看到,孩子下车的丁字路口,东西向路面较宽,向北是一个狭长的小胡同,穿过胡同向北,路左侧是一个三四亩的大坑,距丁字路口约300米,距童童家不到100米。在大坑底部还有几个小坑,其中一个坑内积水已经发绿,这就是童童溺亡的水坑。在范念科说,水深1米左右,但对童童来说已经够深了。

“孩子就是在丁字路口下的车。”范念科的说法得到了旁边村民的证实,住在丁字路口的王姓村民称,校车就是在她家门口让童童下车的。

“后来问过校车司机,他说路不好走,还得抓紧时间送其他孩子。”范念科说。记者试图联系司机,但其因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这是个没办学资格的幼儿园

幼儿园无办学资格,属于非法办学

得知童童出意外后,在外打工的父母连夜从杭州赶到家中,但是幼儿园方面的反应却让悲痛的家长失望之极。“我给幼儿园打电话,对方说路孬来不了,还向其他村民打听童童是不是真出事了,到现在四天了,连个说法都没有。”范念科说,他们找到学校后,幼儿园还趁他们不注意把孩子书包藏起来,想证明孩子是在回家后又出来玩才溺亡的。

随后家属又到杞县教体局反映,发现这家幼儿园根本不具备办学资格。“教体局说幼儿园没有备案,是非法办学。”范念科说。

范念科告诉记者,幼儿园的园长姓王,其父亲王某是和柿园乡相邻的西寨乡的副乡长。

涉事幼儿园已被关停,教体局处理责任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杞县教体局,该局安全科科长刘汉春告诉记者:“该幼儿园不具备办学资格,也没在教体局备案,而且其校车也不符合相关要求。”该幼儿园叫言童幼儿园,创办于2012年,2013年曾被两次下达停止非法办学通知。“后来幼儿园停办了一段时间,重建园舍后又提出办学申请,在尚未获批的情况下又开始非法招生。”

关于幼儿园负责人父亲为副乡长的说法,记者在教体局得到了证实。“县里领导正在做王某的工作。”一名工作人员说,幼儿园创办人父亲王某确为西寨乡副乡长。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目前幼儿园已经关停,教体局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记者在一份《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柿园乡言童幼儿园学生意外溺亡事件的通报》上看到:“针对该溺亡事件,教体局党委于4月9日作出处理:对县教体局领导分工作出调整,分别给予县教体局职成股股长、柿园乡中心学校原校长以及中心校党支部书记行政记过处分,并通报全县教体系统。”(小超文 李超然)